1、区委统战部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统战口各单位: 为加强全系统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现将我系统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做以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对象 ( 一)统战口各单位。 (二)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 二、报告内容 (一)各单位向区级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各单位邀请区级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 (三)各单位组织的由领导干部带队的集体出市开会、培训、学习等活动。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五)各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去向不明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请假或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疗养的情况
2、。 (七)领导干部参加学会、协会等民间社团组织的情况。 (八)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报告程序 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准备报告的各类重要事项,必须在本单位领导班子内进行通报,再由本单位办公室以书面、 、 (特殊情况下采用)的形式,分别向统战部办公室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应先向部办公室报告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各单位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1.向单位报告的重要事项应首先向分管的本单位领导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如需要以单位名义向区级机关报送的重要事项,应到部办公室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需要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或协调解决、处理的重要事
3、项,如违法违纪行为、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平安事故等,应在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的同时,向部办公室报告。 3.各单位自主安排的重要事项、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提前7天向部办公室报告,经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前方可实施。 4.各单位被动安排的重要事项,应在得知后立即报告。 5.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故,应在得知后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报告。 (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1.领导干部请假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需填写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审批单、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单和外出情况说明各1份,并提前1周将以上材料送区委统战部部长同意审批后,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领导干部其它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其它类重要事项,统一向部办公室报告。 四、监督和管理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将落实报告制度的情况列为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报告要如实反映情况,领导干部个人的有关重要事项须提供必要的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准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有重要事项该报告而不报告或迟报、漏报的,统战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