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检查评定项目;4.检查评分方法;5.检查评定等级。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设“术语”章节;2.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
2、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