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选址、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设备。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术语和室内环境;2.取消了防火与疏散;3.将旅馆建筑等级改为由低至高划分为一、二、三、四、五级,并修订了相应条文;4.适应旅馆建筑使用、管理、技术方面发展的要求,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订。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19号;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中国饭店协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