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一: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 在公文处理时,经常能够看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其实请示与报告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文种。 一、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和异同 关于“请示与“报告的含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方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请示与报告都属于上行文,都具有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的功用,但也有其明显的不同: 1.内容要求不同。请示的内容要求一文一事;报告的内容可一文一事也可一文数事。 2.侧重点不同。请示属于请示性公文,侧重于提出司题和
2、请求指示、批准;报告属于陈述性公文,侧重于汇报工作,陈述意见或者建议。 3.行文目的不同。请示的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报告的目的是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 4.行文时间不同。请示必须事前行文;报告可以在事后或者事情开展过程中行文。 5.报送要求不同。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受双重领导的单位报其上级机关的请示,应根据请示的内容注明主报机关和抄报机关,主报机关负责答复请示事项;报告可以报送一个或多个上级机关。 6.篇幅不同。请示一般都比较简短;报告的内容涉及面较为广泛,篇幅一般较长。 7.标题写作不同。一般来讲请示的标题中不写报告二字,就是xxx关于
3、xxxxxx的请示;报告的标题中不写请示二字,就是xxx关于xxxxxx的报告。 8.结束用语不同。请示的结尾一般用“妥否,请批示或“特此请示,请予批准等形式,请示的结束用语必须明确说明需要上级机关回复的迫切要求;报告的结尾多用“特此报告等形式,一般不写需要上级必须予以答复的词语。 9.处理结果不同。请示属于“办件,指上级机关应对请示类公文及时予以批复;报告属于“阅件,对报告类公文上级机关一般以批转形式予以答复,但也没必要件件予以答复。 二、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几种表现形式 1.把请示当作报告。就是把请求指示、批准的请示当作了报告。如xxxx关于申请购置xxxx的报告,指本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
4、置xxx的要求,请求上级机关予以批准,批准前方可执行的事情。这类应属于请示,而行文实践中有时恰恰使用了报告这一文种。 2.把报告当作请示。有些报告是下级呈送给上级并要求批转的报告,这类报告应属于呈转性报告极易被当作请示。如xxxx关于xxxx的报告末尾处应写“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属于典型的呈转性报告但是往往被当作了请示。 3.请示与报告混合型,有些公文既请示工作又报告情况或者既报告情况又夹带请示事项,这些形式都不符合文种的使用标准。如xxxx关于xxxx的请示报告,这类文件形式,其内容既汇报了工作,又顺便提出了请示或者一文数项请示,这种混合的形式,极易使上级机关理不出头绪,处
5、理了一件事情而耽误了另外几件事情。 三、请示与报告不分的原因及负面影晌 造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有:一是理解上有偏差。有的同志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所以,动起笔来浮想联翩,鱼龙混杂,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 请示与报告不分,往往为上级机关.正常的公文处理带来不便,还容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甚至有时延误事情的处理,严重影响公文质量。准确地
6、报送请示与报告,可以使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增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交流。我们应下大力气纠正请示与报告不分的不良习惯,做到领导带头,有目的、有组织的加强本单位本部门的学习及培训,普及标准化公文的写作知识,提高公文写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请示与报告不分的现象。 篇二: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报告与请示的区别 请示与报告是两种容易用错的公文,造成用错的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在历史上,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公文处理暂行方法规定的公文种类中,只有报告没有请示,其规定是“对上级陈述或请示事项都用报告。这在实际工作中带来了问题。1957年国务院秘书厅专门发出通知,提出“报告和请示必须分开
7、使用,“报告中不能写请示事项。但这只是一个意见,未形成正式制度,因而没有引起普遍重视,在实践中反而出现了“请示报告这种不伦不类的文种。另一方面,有些上级机关的领导干部对于下级机关请示工作,往往用“打个报告上来我们审批的说法代替要下级机关写请示,这也造成了下级机关报告、请示不分的情况。现行的公文处理方法已经明确了报告与请示是两个不同的文种,因而不应该再出现二者不分的情况了。 报告与请示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行文时间不同。报告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和掌握情况,它所涉及的工作或事项,可能尚未进行或办理,可能正在进行或办理,也可能已经完成或办毕。因此,报告可以在事前、事中、事后行文。而请示中的工
8、作或事项,必须经过上级机关审核、批准前方能实施、办理。因此,请示必须事前行文,切不可“先斩后奏。毛泽东说过:“事前请示、事后报告。 第二、行文内容不同。报告可以是一文一事,作专题性报告;也可以一文数事,作综合性报告。请示必须一文一事,便于上级机关及时审批。如果在一份请示中写了几件事项,上级机关在审核时可能会因为有些事项尚需研究而不能立即批复,从而延误本可立即批复事项的办理。 第三、行文目的不同。报告的目的只是为了让上级机关了解掌握情况,或者提出意见、建议,一般无需上级机关批准。请示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机关的审核、批准,必须要求上级机关及时给予批复。 第四、处理方式不同。与下级机关发出报告和请示
9、的目的不同相对应,上级机关在收到报告和请示时的处理方式也不同。对报告一般只作为“阅件在一定范围内传阅,然后立卷归档。面对请示那么无论同意与否,都必须及时批复。第五、行文重心不同。报告是陈述性公文,以叙事为主。请示是请示性公文,以说理为主。(来源于网络) 篇三:请示与报告的异同 请示与报告的异同 “请示和“报告是党政机关使用频率极高的两种公文,但长期以来,在使用实践过程中,“请示与“报告被错用的情况较为普遍,要么不加区别,“请示、“报告合二为一,以“请示报告不伦不类的面目出现;要么张冠李戴,该用“请示时用“报告,该用“报告时用“请示,造成混用错用,不懂得区别。这些都不符合方法、条例中的规定。 造
10、成请示与报告与不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的原因是:一是理解上有偏差,没有正确理解请示与报告的真正含义,经常分不开请示与报告的界限,分不清到底应该是请示还是报告。二是拟写人员思想不够重视,没有意识到请示与报告必须分开的重要性,认为总是请示问题报忧不报喜,不如混合起来既请示了问题又汇报了情况。三是领导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把关不严,等等。 请示与报告不分,往往为上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带来不便,还轻易使上级机关错批、漏批文件,甚至有时延误事情的处理,严重影响公文质量。正确地报送请示与报告,可以使上级机关了解把握情况,便于及时指导,增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交流。 总之,请示与报告虽均属上行文,有一些相
11、同的特性,但两者的行文目的和要求却不相同,区别也是明显的,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一)相同点辨析 请示与报告的共同点主要在于: 1、文种源流相同 “报告和“请示起源相同,可谓同根同源。如前文所述,最早可追溯到古代“上书,秦始皇改“书为“奏,成为臣下上书于君王的专用文书。西汉时的“疏、“状,魏晋时的“启,宋代以后的“申状、“呈状等,都属于这一类文书。官府之间,下对上先后使用过“牒、“呈、“申状、“呈状、“禀等文种。民国时期,仍沿用“呈,这种“呈涵盖了当时的上行文书,包括“报告与“请示。民国时期已出现“报告,但使用不普遍,主要是军事机关下对上的报告。1931年11月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公布的苏维埃地方政
12、府的暂行组织条例中,有一种称之为“报告书的公文。这种报告书包含了报告和请示两个文种。到抗战初期,在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编写的改革公文程式的理论与实际中,报告被正式定为上行公文的一个文种名称;请示也作为上行公文的一个文种名称,报告和请示分开了。1951年9月政务院公布的公文处理暂行方法中,又只有报告而无请示,并规定报告是“对上级陈述或请示事项用的。报告和请示又合在一起。1957年国务院秘书厅在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稿)中,除了报告又有请示,并明确地指出:“报告和请示必须分开使用。报告中不能写请示事项,但请示可以反映情况,陈述意见,说明理由,以便上级处理。这个文件把“报告定为下级对上级
13、的通用公文名称,规定“工作报告、工作经验、工作反映、检讨。均包括在内。1957年,国务院秘书厅在关于公文名称和体式问题的几点意见(稿)中将“报告和“请示明确 分开,作为两种公文文种。 2、行文方向相同 从行文关系看,报告与请示均属于报请类的上行文,即都是下级机关向上级领导机关行文,因此在措辞口吻等方面都十分接近。方法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条例规定,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方法规定,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条例规定,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显然,这些规定说明,报告和请示皆属于党政
14、机关法定公文中最为典型的上行文。 3、结构模式相同 请示和报告的结构模式大致相同。它们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局部组成,正文均由开头(缘由,即报告缘由或请示缘由)、主体(事项,即报告事项或请示事项)、结尾(即报告结语或请示结语)三局部组成。从公文的表达方式看,都用表达为主、叙议结合的表达方式。 4、行为特点相同 请示和报告的写作行为都具有主动性、及时性、如实性的特点。报告中除了答复报告外,其它的报告和请示都是主动行文。一般情况下,只要可能,制发报告应力求及时、迅速,否那么就会延误问题解决的时机,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汇报。无论是成绩
15、还是失误,都应该全面、 真实地反映,不能只报喜不报忧,也不能夸大和虚构。上报的公文应该在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本单位情况的根底上撰写。 请示是针对本单位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求得上级机关指示、批准的公文,如能够及时制发,就会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向上级机关请示时,要如实反映遇到的问题、困难,不要为了让上级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或夸大困难,也不要因为没能认真调查而片面地摆情况,提问题。 (三)相异点辨析 请示与报告虽有相同之处却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只有严格地将两者区分开来,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地使用。因此,必须明确请示与报告的区别,其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 1、目的用途不同 请示是请求性公文,请示的行文目的是请求上级机关批准某项工作或者解决某个问题。请示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或批准某些事项,一般说来,凡遇到本机关单位权限范围内无法决定的重大事项,如机构设置、人事安排、重要决定、重大决策、工程安排等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或克服不了的困难等。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