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机构编制核查状况自查报告依据翠编办(2023)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标准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状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状况报告如下:一、根本状况: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23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23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进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农村经济技术效劳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效劳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均
2、为财政全额拨款。二、高度重视,严格把握机构编制总量。我镇严格加强和标准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把握机构编制总量。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班子成员生疏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争辩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二是常规管理工作。空编进人;标准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依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准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标准。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机构编制根底档案健全。未消逝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标准,财政供应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
3、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进展供应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究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方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亲热协作,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峻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峻性和权威性。做到了严格依据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标准有序、无“条条干预状况。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