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价格监察情况报告 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市场价格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价格体系,是当前物价工作的重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物价部门新的课题和新的考验,也是重整物价系统新形象,构建成熟的价格体系,转变职能的关键时刻,特别是在当前物价形势严峻,调控压力紧迫的情况下,如何在关键期,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各种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标准市场价格秩序,是基层物价部门必要、紧迫且非常重要的工作之一。 一、当前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现状 多年以来,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一直是以“消费、减负、治乱为中心,通过几年来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随着新时期下的物价形势:“即保持经济平稳
2、较快开展,控制物价过快上涨。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应找准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造成市场价格秩序混乱的原因。 第一,法制观念不牢固。从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来看,当改革把价格决策主体由政府推向市场后,思维习惯,管理方式、工作作风都跟不上改革的步伐,转轨后市场调节的价格,经济尤其是法律调节力度十分薄弱,在放与管之间,位与为之间,责与权之间有点无所适从。从经营者来看,局部企业在价格决策自主权充分的情况下,陷入了“企业定价自由论的误区,认为“价格放开了,愿定多高就定多高,谁也管不了,造成不正当的价格行为乘隙而生,屡禁不止,市场价格秩序受到了扭曲。 第二,价格法
3、规不完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价格部门要当好经济游戏的裁判,必须有相应的规那么作保证,虽然有价格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保证价格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但面对低价倾销、牟取暴利、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合谋涨价等复杂的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缺乏明晰具体、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如对合谋涨价、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可以进行处分,但如何界定,缺乏尺度,导致在查处这些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时依据缺乏,底气缺乏。 第三,执法力度不到位。价格行政执法在标准市场价格秩序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但许多市场价格监管的政策界限、定价标准、定价依据没有明确规定,一些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行
4、政事业性收费、效劳收费存在人情管理。另外,价格法律法规履予的处分措施有限,检查难、处分难的局面十分普遍,也就造成经营者和收费单位前查后犯、屡查屡犯的恶性循环。 第四,对放开价格的监管还未形成共识。虽然,我国95%以上的商品和效劳价格已放开由市场主体自主制定形成,按照价格法的要求,政府价格部门对价格的管理是全方位的,整体性的,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只有管理形式、方法、力度不同,没有“要不要管,应不应管的问题,可有些人把价格放开搞活与管好管住割裂开来,甚至对立。 第五,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秩序混乱。每当国内外发生某些突发事件或局部商品供求发生变化时,有些经营者便制造各种谎话来哄抬价格
5、、牟取暴利。 第六、思想观念陈旧,开拓精神不强。长期以来的工作重心是行政事业性价费的监管,使对待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上存在不愿、不肯、不想管的思想观念,开拓精神不强,再加上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主要对象是个体经营者,检查难度大、阻力大、取证难、处理难,怕引起矛盾和冲突等原因,没有采取过多的方式来监督市场价格行为,导致一些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的途径 (一)依法行政,标准政府行政行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物价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能,要认真贯彻价格法、价格行为行政处分规定、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方法、商品和效劳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价的意识和手段,进一步标准政
6、府行政行为,从宣传、效劳、检查、标准上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 (二)转变思想,加强基层物价队伍建设。让全体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充分认识到标准市场价格秩序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责任和紧迫感,实现从“要我管到“我要管的思想转变。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社区价格监督网络、职工价格监督网络站三大价格监督网络,拓宽工作领域,激活工作思路,强化业务培训,造就一支素质较高、作风过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价检队伍。 (三)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要在价检系统内部加强沟通与交流,上下一心,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推动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7、; 1、要积极取得县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多向领导汇报,多请领导参与,为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注重协调,充分依托行业主管部门,主动与商业、教育、工商、公安、技监等相关部门联系,寻求部门支持; 3、要充分发挥价格监督检查的积极作用,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搞好联合执法、市场巡查、专项检查、提醒、告诫等方法,有力的曝光、查处、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树立起价格监督检查的权威性、严肃性、震慑性和有效性; 4、创新价格监督检查模式。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可以会同价格义务监督员、行业组织、公众、媒体共同参与,增强价格自治能力,拓宽价格监督渠道,带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四)
8、措施得力,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导诚信气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各经营业主开展“价格诚信单位评比、“价格效劳进万家、“诚信兴商等活动,自觉增强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促进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地竞争,营造良好的城市形象、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效劳行业开展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制度、倡导诚信、反对欺诈、树立正面典型,打造样板工程。常抓不懈,注重实效。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标准市场价格秩序,已成为物价部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之一,因此,思想不能麻痹,行动不能懈怠,特别是在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大幅上涨时期,更应全力应对。政府
9、引导标准、行业协会协助、经营者参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市场向标准有序、健康竞争的方向开展,也促进企业自身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应处理好三种关系。处理好牟取暴利和合理涨价的关系。有些价格上涨属恢复性的价格上涨,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它有助于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行业收入,保障分配公平,但有些垄断行业或市场经营中的搭车涨价、串通涨价,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其目的是为了牟取暴利,就应当受到严格的监管和严厉的制裁。处理好“放开与“管理的关系。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解决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的异常波动,因此,在特殊时期,放开的价格也会在非常时期实行价格干预,所以,价检人员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错位。处理好监督检查与效劳的关系。开展价格监督检查要与为经营者提供效劳有机结合起来,在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预警、告诫、提醒经营者,帮助经营者增强价格诚信意识,防止重检查处分,轻标准管理,管理效劳并举,在监管中注重效劳,在效劳中提高监管水平。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