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平安监管存在问题调研报告】食品平安监管现状“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平安关系到人民生命平安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开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当前的食品平安管理工作并不如人意,食品平安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平安监管力度的缺乏,也反映了监管体系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特别是去年的“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影响了国家荣誉和广阔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食品平安监管确保食品平安已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滦平县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平安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无视的问题,食品平安形势不容乐观。一、食品企业现状滦平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家,其中白酒生产
2、企业3家,停产1家,饮用水生产企业3家,富硒米生产企业1家,谷物粉类制成品1家,蜜饯加工1家,调味品加工1家,冷冻鸡系列产品1家。小作坊49家,49家小作坊中,糕点类18家,熟食加工类23家,调味品类2家,豆制品加工类3家,瓜子2家,盐业1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小作坊共60家。二、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一名优产品欠缺目前,滦平县仅有承德康熙食品一家是河北省优质产品,原来一家名牌产品和优质产品都已被取消,现在企业中很少具备条件。二法律意识淡薄由于由于我国地域广阔,有7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置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
3、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识。一些小作坊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质监部门频频出招,不断公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肩头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平安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三监管职责不清食品平安在质监、工商、卫生、食药、农业等多各部门的监管之下,为何还会发生食品平安事故。症结之一就在于多头监管。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职能部门鞭长莫及,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大局部食品经营户规模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旁搭建临时经营点,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虽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各自分管的领域,但仅在生产
4、流通这一环节,就聚集了质监、工商、卫生等多各部门,且存在遇到有益的事抢着执法,遇到平安事故那么互相观望的弊端。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有一套台帐,卫生部门检查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而质监作为主要监管部门却无有效的行政手段。食品平安法实施后,卫生许可证已停发,虽然明确省一级卫生部门制定小作坊监管方法,但目前没有说法,配套细那么没有跟上。四检测水平落后目前,我国食品行业开展迅速,但国内食品检测能力相对滞后,无法满足职能部门对食品检测的需要。基层监管部门设备相对落后,一般都是实验室内的仪器,不可移动,样品必须取回实验室测试,效率比拟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
5、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当前,就滦平食品企业而言,化验室面积普遍较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少,根本上是半路出家,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盲目操作。有的参加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为节省本钱,不愿出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只想临时对付。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五自律意识偏低按现有企业几乎都是股份制企业和个人企业,员工大都是自家人及亲戚,尤其是小作坊,根本都是一家一户,个别小作坊业主甚至连台帐都记不了,更谈不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六责任意识不强尤其
6、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本钱钱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局部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本钱,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备案等都不完善。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一、加强培育,实施名牌战略监管部门应按照开展壮大一批、稳固开展一批、培育储藏一
7、批、申报成功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培育,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河北省名牌产品等产品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开展和创立名牌的动力,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创新科技开发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培育河北特色名牌产品,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气氛结合正在开展的“质量和平安年活动,普遍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为群众送温暖效劳,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要深入下去细那么调研,找出存在问题,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围
8、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平安主体责任。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平安工作气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二是要搞好食品平安法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平安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与各生产企业和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生产企业和各经营网点老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好食品质量关。三、引导自律,标准企业行为质监部门要围绕提高生产者的食品平安责任意识开展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平
9、安意识,以促使其自觉形成严格自律。首先积极组织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平安责任。企业负责人与各部门签订平安工作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心中有平安。其次是帮助指导小作坊建立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明细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帮助生产企业制定原辅料采购标准、供给商评价体制、建立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检验规程等,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生产的平安可靠。还可组织企业通过绘制质量过程图,实现关键控制点的检测,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平安可靠。小作坊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政府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业
10、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的质量引导和培训,把“要我提高质量的他律行为转变为“我要提高质量的自律行为。四、协调联动,形成高压态势要加强与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5月25日省质监局和省工商局下发了关于建立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的方案,对我们下一步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提供了有利条件,在工作中质监和工商在联合行政执法时应同时行动,由双方协商成立临时组织
11、,制定方案,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最正确执法效果。系统内部上下也要形成定期会商制度,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五、严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首先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监管,其次加强小作坊监管。帮助企业制定各项制度,做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全部签订质量平安承诺书,获证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全部备案,原辅材料进货台账、生产和销售台帐全部建帐;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企业生产的产品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批批检验,生产加工食品的原材料进厂全部索证索票可追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格执行限域销售制度。量化分解任务目标,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食品平安。还要继续开展食品质量平安四项专项整治
12、活动。一是继续抓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标准添加剂使用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确保企业按标准和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厉查处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深入企业,真抓实干,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大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力度。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把滦平镇作为食品加工重点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食品企业生产、分布状况的调查分析,加强监管,进一步加大食品集中生产区域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
13、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食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做好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小作坊条件审查制度,对证照齐全食品加工小作坊,严格根本质量平安条件审查,确认符合要求后允许其生产。严格落实小区域限售制度。加强对守法经营小作坊帮扶引导。落实对食品小作坊标准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管理制度,保障属地加工小作坊质量平安,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开展。要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食品平安法出台后,根据食品平安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效地解决方法。坚持和完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平安监管思路,改革和完善生产许可、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监督抽查、不平安食品召回以及质量追溯、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加工过程管理,增强对产品质量的监控,强化质量记录可追溯,不断形成长期的、有效的监管机制。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充分运用质量检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