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局普法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关于认真组织开展 xx 普法 三五 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县县属和省州属单位 xx 普法 三五 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标准要求。现将我局 xx 普法 三五 依法治理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制定 xx 普法和 三五 依法治理规划,并根据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实施。2、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职工
2、法律法规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结合民政各项工作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3、建立健全和完善民政局机关学法制度,并按照学法制度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集中专题学法活动共 25 期,平均每年学习 5 次,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 初有工作计划、年内有落实、年终有工作总结。二、建立健全机构,完善保障机制 1、建立键全机构,为切实有效地抓好普法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成立以局长孙永任组长,副局长廖坚、文彦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由于人事变动调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局老龄办,由李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局普
3、法日常工作,落实了专职法制辅导员具体抓。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做到学习制度化,完成了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要求的学习任务。2、建立和完善以来的普法工作计划、学习记录,按时上报民政工作各种信息材料。3、加大工作经费投入,有计划地安排相应的普法工作经费。开展 xx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投入用于打印、复印各种普法宣传资料 1.2 万元,制作县民政惠民手册 15000 本 6 万元。为普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三、加大信息报送工作 按要求及时报送简报和信息、工作统计表,建立和完善工作台帐。5 年内共上报送各类民政信息 37 期。四、普法教育
4、1、突出抓好宪法和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法治理念进社区,进单位活动。在每年都开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余份。3、根据红河州 法律六进 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 法律进机关 活动。以 法律六进 活动为载体,在局机关中,结合单位实际,一是开展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干部法律知识读本,进一步加大工作
5、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利用敬老节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材料余份,并把宣传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图片报送县普法办。三是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云南省瑶族自治县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法、瑶族自治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瑶族自治县实施农村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合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红河州 xx 普法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 11 次,努力提高广大干部和职工的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4、积极开展民政业务工作培训会。每年组织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利用会议期间积极开展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局干部职工 5、按要求参加全县和部分机关组织的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参考率达 100%,考试合格率达成 100%。积极征订普法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保障。6、积极组织和参加 法制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