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工工资月拖欠隐患排查报告 关于开展企业欠薪隐患排查工作的总结 关于龙创无欠薪办20231号关于开展企业欠薪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了维护全公司民工的合法权益,标准企业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的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开展,从而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我公司于2023年7月22号成立企业欠薪隐患排查小组,对各施工工地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具体如下: 1、工程部在招用民工时,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工程、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2、。 2、工程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工程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并保存二年以上备查。工程部可采用银行存折发放工资,或派专人到工地监督每个月民工工资的发放。一旦出现拖欠苗头,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防止事态扩大。 3、建立健全月拖欠隐患排查制度,由工程部清欠监督员负责于每月工资发放后的三日内直接调查民工,调查人数不得少于工人总数的60%,了解每月工资发放情况,并形成书面记录每月交公司劳资部门备案,如发现拖欠民工工资情况,工程部立即采取措施。 4、各工程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加强舆论监控和正面引导,有效控制欠薪事件发生,更要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各施工工地工程部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以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xxxx建设 二一五年七月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