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上报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全面贯彻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总结。 现将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的主要负责人
2、组成,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从2022年9月1日起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制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开始受理公开权利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务网站等形式将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予以公开,并编制和公布我局应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目录。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3、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公开形式等工作的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纳入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目前,我局已在审计政务网上公开了单位职能、单位领导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责、审计法律法规等标准性文件及规章制度、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公示内容、审计承诺事项、审计工作纪律及监督举报途径、审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及投诉途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投诉途径等信息内容;并在局机关大门两侧的墙壁上设置公示牌,对审计执法依据以及审计工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公示。 (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与审计结果公告相结合,合理确定审计信息公开范围。 为了全面贯彻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
4、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标准审计结果公告行为,我们根据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工程质量控制方法、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那么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了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暂行方法,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批程序、审计结果公告的方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情况 截止2023年11月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8条。全年未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复议、诉讼、申诉等事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去年,针对我局原政务网站使用政府网站效劳器,设置为静态网页,不便于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也不便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和监督举报的具体情况,我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制订改进工作方案,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强政务网站建设,完善政务网站功能,于2023年11月18日正式开通审计政务网。更好地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