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管并举调研报告 xx年五月,中共XX市委、市政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作出了“关于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逐步形成种类齐全、布局合理的人民防空防护面积体系。 “决定的深入贯彻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对人防工程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工程建设成了人防工作的第一要务,工程建设迅速起步而且使投资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即由政府出资搞工程建设转入到以企业、个人投资搞工程建设,更可喜的是“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指导方针得到贯彻落实。特别是工程建设,向地下要资源向地下要环境向地下要工程的“三向思路逐步形成了共识,工程建设势头较好,形势“喜人。在这样
2、一种形势面前,如何加强对工程的建设管理,做到既建好又管好,使他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是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在建设管理中存在的几种倾向 一是结建工程工程缺乏规划性。从当前我市的结建工程现状分析,出现两个明显:即建设明显超前,规划明显滞后,建筑方式形态多样: 1、基数成倍递增。扩初会审的工程工程和开工面积都成倍增加。 2、建筑单体面积不断扩大。建筑单体从不到202300平方米到超过几千平方米。 3、集中连片建设形成趋势。如中心XX县区的中央商务区建设,不管是商业、商住全部设置了地下人防工程。 4、建筑层次向纵深开展。地下建筑层次已经向地下2-3层开展,土地资源的紧张,这种趋势还会开展。以上
3、四种形态尽管所有建设工程都经规划部门审查批准,人防部门参与确定,但随意性很大,没有完整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作指导,长期下去势必出现建设上盲目性,造成无序建设的局面。 二是落实建设任务不理想。少数开发企业为追求建筑面积,一方面在地面上千方百计提高容积率,从地下又千方百计所的“挖潜使工程建筑面积大打折扣,有的企业不严格按图施工,不顾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三是完全纳入专业质量监督和建设管理的为数不多,建设质量完全符合有关防护和质量标准的工程屈指可数,根据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监理是工程建设的一种技术效劳,建设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地下工程监理范围的监理单位实施。但目前大局部的建设业主和建筑施工单位都是
4、难以做到的。 四是对工程的效劳不到位,特别是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更少,监督不力,尤其是某些专业设备缺乏严密的验收和测试手段。 二、产生以上四种倾向的原因 一是认识上的偏差。不少部门、单位和个人尚未完全认识到防空地下室建设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考虑经济效益多,而考虑战备、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少。 二是管理职能欠明确。如质量监督部门实行工程质量备案制后,对施工企业的质量监督完全靠监理方来完成,而由业主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对人防工程的建设监理又缺乏专业水平和监理手段。 三是管理力度和执法手段缺乏。制约措施很少,真是“有法无力,尤其是人防部门本身机构不全,人员不到位,专业人才少,很难对工程实行效劳和面对面指导
5、。 四是政策不到位,操作难度大。现在的建设方式根本上都是附建式,人防工程对建设的范围、建设的标准都有法可依,但对工程的产权归属并没有明确的政策界定,至少现在还没有一种可借鉴的单位,尤其是对工程的维修管理更缺少方法。 三、对策和措施 一是各级政府领导要率先端正和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重视人民防空法的宣传贯彻执行,特别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最近作出的决定,采用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一种气氛,从长远的战略角度,抓好人防工程的规划编制工作,真正表达地上、地下一盘棋的战略理念。 其次是要就人防部门单一的积极性为全社会的积极性,各职能部门共同把关,做到既要各使其职又相互配合,使工程从立项、设计到施工管理都能严格按标准运作。 再次主管部门要确立“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工作思路,从解决机构落实编制入手,放手聘用懂业务会管理的人才,其经费可以从结建费中列支,对急需的业务管理实行短期培训,解决当务之急。 四是在大市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对人防法的宣传、执行情况分期或分片组织执法检查,这样既可以增加国防观念更可以提高广阔市民的执法意识。 五是探索产权属权界定,明确产权关系、保护法人合法权益,选择一个“县市区,取得经验,逐步推行。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