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部“带病提拔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市、区委组织部关于对“带病提拔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进行集中倒查的通知要求,街道党工委对干部“带病提拔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方法(试行)和干部任用条例根据市、区委组织部相关要求,街道党工委非常重视,迅速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学习效果,街道党工委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对方法和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提高对条例贯彻落实重要性的认识,将方法和条例的学习贯彻
2、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抓紧抓好;二是要求班子成员及人事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它的内容和要求;三是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作为街道领导工委会的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条例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加深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那么、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干部更加明确了“带病提拔干部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对于开展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自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二、确定倒查对象街党群工作部与街纪委进行沟通,收集责任追究方法公布以来处级、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受撤职以上处分的情况。集中收集掌握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况的处级、科级正职、和副职领导干部:(1)202223年3月以后提拔任职的;(2)提拔后受到
3、撤职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3)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不包括非领导干部。通过街党群工作部、街纪委的联合调查,在202223年3月以后提拔任职的干部有17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正职干部8人,科级副职干部6人,这些人中没有提拔后受到撤职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和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情况。通过对水果湖街干部“带病提拔情况的自查,不存在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方法(试行)和干部任用条例要求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纪律,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情况发生。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