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4661.2-2009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服务等级划分规范第2部分:企业间(B2B)、企业与消费者间(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1范围GB/T24661的本部分规定了第三方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环境、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以及服务能力等级划分原则与方法等。本部分适用于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4661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2、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2239-2008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3.1电子商务e-commerce以电子形式进行的商务活动。它在供应商、消费者、政府机构和其他业务伙伴之间通过任一电子方式(如电子邮件、报文、万维网技术、电子公告牌、智能卡、电子资金转账、电子数据交换、数据自动采集技术等)实现标准化的非结构化或结构化的业务信息的共享,以管理和执行商业、行政和消费活动中的交易。GB/T18811-2002,定义3.313.2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third party e-commerce service platform基于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由供方、需方之外的第三方为供需双方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平台。注:平台能够提供多种标准接口,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集成起来,且能够转换多种类型数据。4平台服务规范4.1平台服务环境4.1.1服务环境框架服务使用者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向平台发送服务请求,平台接收服务请求后进行相应处理,并调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将服务结果反馈给服务使用者。平台的服务环境框架如图1。4.1.2服务提供者服务提供者是指为用户提供人员劳务活动或电子化工具所完成结果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