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2083-2012前言本标准按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T12083一1989气体激光器电源系列。本标准与GB/T12083一1989相比的主要变化如下:一增加若火电压的影响(3.1.1):增加了下列电流和电压的配伍值:4000V:0.25A、0.4A、0.6A、1.0A5000V:0.25A、0.4A、0.6A、1.0A7500V:0.6A、1.0A8000V:0.6A15000V:0.4A、0.6A、1.0A、2.5A20000V:0.025A、0.15A,0.25A、0.4A、0.6A、1.0A、2.5A25000V:0.025A、0.15A,0.25A,0.4A、0.6A、1.0A、2.5A30000V:0.025A、0.15A、0.25A、0.4A、0.6A、1.0A、2.5A40000V:0.025A、0.15A、0.25A、0.4A、0.6A、1.0A、2.5A:调节范围的下限值改为调节范围额定上限值的10%(见3.4.1,1989年版的3.10)删除“作为气体激光器的电源,最好是电流源。”(3.1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艳红。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2083-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