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山西悦鑫市政建筑工程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工程平安人员或相应工地(工程)负责人,工程平安员或工程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平安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假设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地工程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 、 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平安科。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工程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 、 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平安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
2、平安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平安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外地工程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工程部平安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平安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工程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工程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
3、、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假设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阔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根底上,事故责任工程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平安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平安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平安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工程部(分公司)平安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平安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山西悦鑫市政建筑工程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