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7956.16-2019前言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GB7956消防车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第4部分:干粉消防车;第5部分:气体消防车;第6部分: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第7部分:泵浦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第14部分:抢险救援消防车;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第17部分:排烟消防车;第23部分:供气消防车;本部分为GB7956的第16部分。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
2、局、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南京德沃克自动化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蒋旭东、余威、常松、万明、朱义、张杰、李睿堃、王志辉、滕伟黎、胡勇、马小叶。IGB7956.16-2019消防车第16部分:照明消防车1范围GB7956的本部分规定了照明消防车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照明消防车。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7956.1一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
3、术条件GB/T11918.1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26755一2011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GB50149一201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3术语和定义GB7956.1一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7956.1一2014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3.1照明消防车lighting fire fighting vehicle主要装备固定照明灯、移动照明灯和发电机,用于灾害现场照明的消防车。GB7956.1-2014,定义3.3.53.2照明系统lighting system由发电机(组)、控制柜、升降装置、主照明灯、辅助照明灯等部件组成,固定安装在车辆上的照明装置。3.3主照明灯main light安装于升降装置的顶端,能做水平回转、俯仰运动,用于大面积照明的灯具。3.4辅助照明灯auxiliary light固定安装在照明消防车上,可用于主照明灯二次启动期间辅助使用的照明灯具。4技术要求4.1基本要求照明消防车(以下简称照明车)除应符合GB7956.1一2014中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