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43.100R75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Identification for the speed of vehicle involv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2016-12-13发布2017-07-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33195-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同济大
2、学、新疆石河子市公安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长安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龚标、张爱红、高岩、朱西产、魏朗、赵、杨勇、李平凡、李毅。IGB/T33195-20164.12开展车速鉴定工作宜配备数码相机、测距设备、附着系数测试仪、车身变形测量组件等设备。开展车速鉴定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汽车理论、车辆动力学、交通事故分析等专业的基础知识。4.1.3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并对鉴定意见负责。4.1.4车速鉴定应使用适宜的技术手段和方法,鉴定过程中所引用的现场信息、数据及相关参数应能够查证追溯,鉴定分析意见应科学严谨。4.2鉴定要求4.21鉴定委
3、托方应向鉴定机构提供相关检材,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4.2.2车速鉴定过程中引用现场信息、案件信息时,应引用案卷中经查证或列入案卷证据的数据和信息。一旦发现缺少相关信息数据,委托方应补充完善。4.2.3检材采集应符合以下要求:a)收集途径合法;b)对送检或送检后再勘验获得的检材,应进行来源、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审核。4.2.4在进行车速鉴定前,鉴定人应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研究分析,了解事故信息,确定事故车辆、当事人的运动状态及轨迹,采取相适应的分析计算方法。4.2.5在进行车速鉴定时应注意计算原理、经验计算公式、推荐参数的适用条件。4.26车速鉴定完成后,应出
4、具车速鉴定报告,报告撰写应遵循以下要求:)包括委托方、简要案情、受理时间、车辆相关技术参数、损坏状况、鉴定过程、技术依据、鉴定意见、鉴定人签字、鉴定机构盖章等内容;b)明确鉴定过程中应用的计算原理、公式、推论过程,或仿真再现软件的名称、版本号、使用参数、取值依据:c)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d)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补充勘验信息数据。5鉴定方法5.1依据动力学理论进行车速鉴定的方法5.1.1能量守恒定律可用于进行事故过程中的车速变化计算,在进行车速鉴定时,通常忽略空气阻力等带来的能量损失。5.1.2动量和动量矩守恒定律5.1.2.1动量和动量矩守恒定律可用于车辆碰撞作用期间的车速变化计算。5.12.2动量守恒定律:如果一个系统不受外力或所受外力的矢量和为零,那么这个系统的总动量保持不变。动量守恒定律关系式见式(1):m:w1十1ne02=n101十l2we*(1)式中:1、m2一一事故车1、2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U1、V2事故车1、2事故前瞬间的行驶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01、02事故车1、2事故后瞬间的行驶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