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地区林业局: 根据阿地林资3号关于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和新林稽字6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方案13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3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49555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44775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64202300元其
2、中: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57202300元。公益林管护交通工具70000元。 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收支情况: 1、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投资方案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根底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2、财政到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512800元(管护费977800元、公共管护60000元、管护根底设施建设中心站经费475000元)。 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实际支出1372600元其中: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1171700元。公共管护支出00元。 三、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营造林资金)300000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营造林工程正在实施
3、。 四、自治区(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根底设施建设资金)2023元,暂时在财政专户结余,此项工程已竣工,资金正在拨付。 五、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人员管理情况: 我县胡杨林管理站招聘护林员55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55份,没有一个中心站和4个管护站,均建立健全了森林资源档案,目标管护责任制落实到位,共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55份,巡护记录填写全面,标准,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我县招聘护林员26名,按自治区要求签订劳务合同26名,各个管护站负责人与胡杨站站长签订了管护责任书,胡杨林管理站站长与林业局局长,林业局局长与政府县长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管护
4、站档案齐全,管理标准,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到位,巡护记录均按照地区反响意见进行了整改,管护措施到位,管护效果显著,公益林区森林资源覆盖率有明显提高。 六、根底设施建设情况 新建管护站一个,维修中心站一个,新建管护站2个,安放标志牌6面,安放宣传牌28个,订做警示牌30个,其中已安放20个,另一个中心站招投标手续已于11月办理完毕,近期将开工建设,档案齐全,管理较标准。 县林业局在监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期间,无挤占、挪用、占用情况,严格按照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方法执行,做到专款专用。通过自查,存在的问题有: 1、管护人员工资较低2、补助基金不能及时拨付到实施单位,造成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相对滞后。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适当的提高管护人员管护费的标准及公益林管护员的待遇,改善基层站生活和工作条件,更好的做好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 县林业局 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