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机械平安操作一般规定技术交底1、土石方机械的内燃机、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使用,应符合JGJ33-2022第3.2节、第3.4节和附录C的规定。 2、机械进入现场前,应查明行驶道路上的桥梁、涵洞的上部净空和下部承载才能,保证机械平安通过。 3、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电线、地下电缆、管道、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纳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间隔以内作业。 4、作业中,应随时监视机械各部位的运转及仪表指示值,如觉察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5、机械运转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展检修。在修理(焊、铆等)工作装置时,应使其降到最低位置,并应在悬空部位垫上垫木。 6、在电杆附近取土时
2、,对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和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应为1.0,拉线应为1.5。并应依照土质情况确定坡度。 7、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按照本规程第条的规定留出平安间隔。 8、机械通过桥梁时,应采纳低速挡慢行,在桥面上不得转向或制动。承载力不够的桥梁,事先应采取加固措施。 9、在施工中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平安条件时,方可接着施工: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爆发时; 在爆破戒备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工作面净空缺乏以保证平安作业时; 施工标志、防护设备损毁失效时。 10、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以内工作时,应停顿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11、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2、挖掘基坑时,当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且边坡坡度符合表1规定时,可不加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