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歌舞团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一、县歌舞团根本情况县歌舞团前身为县文艺宣传队,成立于1962年,1965年改称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78年改称县民族文工团,1992年再改称为自治县歌舞团。原属事业编制、差额拨款单位,编制34人。县歌舞团有过辉煌的荣耀历史:1980年曾代表省赴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演出的舞蹈舂米舞、鼻箫恋、钱铃双刀舞荣获优秀奖;1989年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三届艺术节,演出的长寿舞荣获三等奖;1994年再次代表省赴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艺术节,演出的打柴舞、踏脚舞分别荣获一等奖和三等奖。1995年县歌舞团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先进集体,1998年被省文体厅授予“全省
2、文化下乡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然而,昨日的辉煌已经消逝,影响县歌舞团开展的瓶颈问题已经摆在我们的面前,并且到达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一是演职人员年龄老化。据统计,目前县歌舞团5056岁演员有4人;4549岁演员有4人;4044岁演员有6人;3039岁演员有9人;2029岁演员有9人;1819岁演员有1人。全团平均年龄37岁。二是创作人员匮乏。目前该团已没有创作人员,编排不出高质量的节目,只靠现成的曲子和模仿现成舞蹈来演出,因而节目质量低、难以吸引观众。三是演职员工资低。目前县歌舞团总人数有33人,全年县财政拨给该团的差额包干经费有448299元。由于我县营业性演出较少,几乎没有商业演出收
3、入,所以人均每月实领不到1500元。演员生活困难、经济拮据,跟不上消费形势。四是演员文化素质低。全团33人,仅有2人函授大专、5人函授中专、19人高中毕业、7人初中毕业。 三、县歌舞团文化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根据十七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精神和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和省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开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2023年开始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县歌舞团改革:一是根据县歌舞团的实际情况,拟定了自治县歌舞团改革方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二是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并原那么同意,并报省市县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领导小组批复同意
4、;三是2023年5月2日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原那么通过歌舞团改革方案,并成立县歌舞团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四是2023年7月24日委托厚积会计师事务所对县歌舞团进行清产核资,现清产核资已完成;五是2023年2023月15日,县编办同意核销县歌舞团的事业单位编制;六是2023年12月4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七是2023年12月4日联合人社、社保部门对县歌舞团职工身份、工资和拖欠的社保费进行确认。 四、下一步改革的建议为了适应新时期社会文化开展的需要,做好职工社会保障工作,完xx县歌舞团体制改革的后续任务。我局建议2023年开展以下改革工作: (一)县歌舞团现有办公、排练、宿舍等土地面积为3212.5
5、7平方米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1716.2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已在2023年11月12日被县财政局委托省成信拍卖(琼成信拍202302023号)已经拍卖,拍卖金额为460万元人民币。恳请县政府规划县歌舞团新办公、排练场地并解决干部职工安置问题。 (二)从原县歌舞团土地拍卖所得的460万元中给予支付拖欠应由单位负担职工社会保险费1164462.06元。 (三)符合改制政策提前退休的等4名职工其退休金按原渠道(县财政)发放,距法定退休时限所需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县财政负担。 (四)为了稳定歌舞团专业队伍,传承地方民族文化,加大我县的宣传文艺工作,恳请县政府对8名在职的正式职工,保存原来身份和工资发放渠道不变,原被终止劳动合同的7名职工重新聘用。增拨年包干经费至80万元,用于招聘新学员8人。其中编导1人,歌手2人,舞蹈学员5人。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