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务局督查情况报告 5月24日下午,县人大副主任带着第二督查组全体成员赴就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情况如下: 一、根本情况 2023年,根据省水利厅关于成立乡采区的批复,经县人民政府对乡采区的公开招投标拍卖,乡沿河共有采区4个,分别为村洲采区、村正步区、区、区,区在水政部门登记许可采砂船只为44条,分别为洲、正步区16条,采区21条,大屋采区7条。目前4采区参与轮采作业船只分别为洲9条、正步滩7条、21条、大屋14条共51条。目前各船只已统一停靠现场。 二、采取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今年4月份,为有效开展河道采砂管理工作,乡成立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同
2、志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同志、副乡长、派出所所长担任,村、村、村、村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任成员。 成立了乡河道采砂现场监管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派出所所长同志和司法所所长夏小勇同志任副组长,村、村、村、村支部书记等相关村村干部任成员。 (二)迅速落实县主要领导指示及相关会议精神。5月23日,乡党委、政府召开了党政联席紧急会议,传达了5月22日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成立了以同志为组长的维稳工作组,工作组下设两个小组,分别为死者家属安抚组和村维稳掌控组。经过各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目前案件所涉双方无反复迹象,死者家属情绪比较平稳,案件调查取证进展工作顺利。 (三)严格落实
3、值班及监管制度。为了防止类似“5.21案件发生,乡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了监管力量,增配了一名党政领导带班现场监管,监管人员严格执行了24小时到岗到位监管,建立健全了监管人员责任制制度,并与所有的监管人员签订了责任状。建立健全了河道采砂矛盾纠纷排查日报制度,坚持每日一排、每日一报,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制。建立健全集中停靠监管责任制,对每条采砂船的集中停靠落实到每一个监管人员。 (四)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局面稳定。5月23日,党委、政府作出部署,对沿河6村针对河道采砂、权属争议等问题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通过排查,共排查出3件重大纠纷隐患,分别为县富山乡越界到我乡新洲荒洲进行偷采、村与大屋村沙洲界
4、址区分、县岗上乡“二熊挖沙船每晚在大桥上和大堤旁对村、村沙洲进行偷采。对排查三件纠纷隐患,乡党委、政府全面落实排查调处包案制,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坚决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自身不能化解调处的,积极做好群众工作,说服群众相信党委、政府,依靠党委、政府解决,并及时上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沿河区域的社会维稳工作。 三、有关建议 由于乡沿4个采区,从到采区长达2023公里左右,采线长,且采砂船只登记数占全县的2/3,所涉人口近余7千余人,监管难度大。因此,建议县委、县政府从维护河道社会稳定的角度,及时、较快、较好的打击处理违规偷采行为,考虑增加水政执法人员及增配水警人员参与到该乡条区监管中,给予该乡采砂监管工作更大支持力度,从而更好维护全县河道的稳定。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