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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 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 GB 37489.5-2019.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70055 上传时间:2023-02-14 格式:PDF 页数:4 大小:355.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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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37489.5-2019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5部分:美容美发场所1范围GB37489的本部分规定了新建、扩建、改建美容美发场所的基本要求及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单体、暖通空调、排水、电气的设计卫生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美容店、理(美)发店。本部分不适用于医疗美容场所。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7489.1公共场所设计卫生规范第1部分:总则JG)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基本要求应符合GB37489.1的要求。4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4.1应设美容区

2、、美发区、清洗消毒间(区)、储藏间(区)、更衣室(柜)等功能区域,合理布局4.2兼有美容和美发服务的场所,美容、美发操作区域应分隔设置。4.3经营面积在50m以上的关发场所,应设单独的烫、染工作间:经营面积小于50m的美发场所,应设单独的烫、染工作区。4.4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m以上的美发场所,应设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间:50m以下的美发场所应设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区。4.5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m2以上的美发场所,应设储藏间:50m2以下的美发场所应设储藏区。5单体5.1美容、美发区5.1.1美容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30m,美发场所经营面积应不小于10m25.1.2每个美容床位服务面积不宜小于3m,床间距不宜小于1m:每个美发座位服务面积不宜小于2.5m,座椅间距不宜小于1.5m。5.1.3美发场所应设流动水洗发设备,洗发设备和座位比不应小于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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