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内燃机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74-2000Health protection zone standard for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plant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燃机厂与居住区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本标准适用于地处平原、微丘地区的新建内燃机厂及现有内燃机厂之扩建、改建工程。现有内燃机厂可参照执行,地处复杂地形条件下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根据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报告,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卫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共同确定。2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卫生防护距离health protection zone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3标准内容3.1内燃机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按其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规定如表1所示。表1风速,m/s距离m42003.2本标准还规定内燃机厂与居住区的位置,应考虑风向频率及地形等因素的影响,以尽量减少其对居住区大气环境的污染。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4-10批准2001-0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