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一、根本情况 司法所是我国基层政法部门的重要组成局部,是司法行 政体系中最基层的组织结构,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机 构共同构筑起乡镇街道一级的基层政法体系,它们各司 其职、优势互补、协作联动,共同担负着加强基层民主与法 制建设、维护基层社会主义稳定、促进经济开展,保障法律 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 的意见司发 XX10 号指出:“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司法 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稳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 要,是司法行政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效劳的迫切需要,是司法行政事业开展的根底工程,
2、也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事关党和国家的工 作大局,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开展 。按照省司法厅、省编办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司法所建设 的通知川司法发 XX104 号规定:“司法所为县市、 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实行县 市、 区司法局和乡镇 街 道双重管理, 以县市、 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其行政关系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其机构规格按照公安派出 所同等机构确定及 “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应当由三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要求,根据我省实际,司法助理员可采 取专职和兼职的方式解决,其中专职不少于 3 人的精神, 自 XX 年起,我县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机 构健全、人员充实、职责明确、设施
3、完善、运作标准、协调 开展的目标,坚持实事求是, 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的原那么, 精心谋划、克服困难,务实工作,我县司法所建设取得突破 性进展。截止目前,按照国务院中西部地区 “两所一庭“建 设规划规定“乡镇司法所建设按每所 120 平方米的标准规 划,办公用房具备所长室、工作人员办公室、调解室、档案 室功能布局,制作安装统一的司法行政机构外观标识、公示 栏、宣传栏,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工作人员由 3 名以上专 兼职司法助理员组成 的要求,我县坚持按照 “一乡镇 一所的设置原那么,全面完成了全县 56 个乡镇司法所的建 设规划编制工作,并于XX年、XX年率先实施了新政等 15个 乡镇司法所国债
4、建设工程;今年又采取联建、改建、划拔等 方式启动实施了 41 个新增司法所建设工程, 方案总投资 339 万元、总建筑面积 4920 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 38个,其 中已建成 20 个、在建 18 个,占工程总数的 93%。一中央下达国债及预算内投资司法所建设工程实施 情况。XX年中央下达我县11个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国 债方案工程,XX年又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司法所工程 4个。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根本建设程序和国债工程管理要求, 催促县司法局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使有限的 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度完成工程 建设任务。截止 XX 年底,全县已完成工程投资万元
5、其中 国债资金万元,灾后建设资金 10 万元,划拔、购置业务用 房 58 间、 1530 平方米,并进行维修加固和添置办公设施, 根本建成了新政、金城、土门、观紫、先锋、三蛟、复兴、 永乐、大寅、日兴、马鞍、丁字桥、柳垭、义路、立山 15 个乡镇司法所。目前,新政等 11 个中心镇司法所软、硬件 建设已根本到达省级标准化司法所建设标准。二 XX 年度 41 个新增司法所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今 年以来,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新增“两所一 庭建设的部署要求,陈科县长先后 4 次召集县级相关部门 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组织制定了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 xx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新增 “两
6、所一庭 建设的实施 意见仪委办 XX31 号、中共 xx 县委办公室、 xx 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县第一批新增“两所一庭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委办 XX32 号和关于研究解决 “两 所一庭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四个文件, 并确立了“因 地制宜、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总体推进的建设原那么,力 争年内全面完成全县 41 个乡镇司法所建设任务。截至目前, 五福、二道、回春、 三河、 大寅、 双盘、 中坝、 凤仪、 乐兴、 双庆、大风、周河、 铜鼓、 石佛、 武棚、 义门、 合作、 来仪、 永光、柴井 20 个乡镇司法所建设已根本完工,累计改建房 屋 96 间,建筑面积 1880 平方米
7、,完成投资 146 万元;双胜、赛金、文星、檬垭、 大罗、 龙桥、 板桥、 九龙、 大仪、 瓦子、 秋垭、思德、保平、福临、炬光、碧泉度门、老木 18 个乡 镇司法所建设正加紧施工,剩余的杨桥、张公、灯塔个乡镇 司法所建设,我局已与相关乡镇充分协商,拟采取落实过渡 性办公房的方式建所,确保年底前挂牌运行。三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管理及运行情况。按照“机 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标准的司法所标准化 建设要求,XX年,县编委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司法所的机构设 置和人员配置方案,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先后选调、招考 了 13 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司法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层司 法所所长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
8、级待遇。司法局制定了基层司 法所标准化建设制度及目标管理考评细那么,明确了基层司法 所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使基层司法所逐步步入 了标准化管理轨道。目前,全县大多数正式投入使用的乡镇 司法所根本做到了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职责明确、档案资料 齐全、工作标准有序。据统计, XX年全县司法所共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36 条,其中被采纳 25条,采纳率达 %, 协助基层政府依法依规制发标准性文件 63 件,开展法制宣 传 24 场次,调解各类民间纠纷 343 起,制止群体性上访 65 次、群体性械斗 17 次,落实 “两劳释放人员帮教措施, 重新犯罪率仅 %,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起到了参谋
9、助手作用,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奉献。复兴司法所所长何 耀宗被省、市推荐为司法部表彰的模范司法所所长人选。二、主要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加快基层司法所建设进 度,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 县长任副组长, 县纪委、政府办、 政法委、司法局、 财政局、 发改局、人事局、建设局、国土局、物价局、环保局等县级 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办公室,政法委分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还分别成 立了由县级相关领导任组长的土地征用、规划设计、立项招 标、工程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监督、司法助理员招录等 6 个 建设工作组,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举措,
10、规定了时限,保障 了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二因地制宜,统筹规划。为准确把握基层司法所的 选址布局、 建设规模、 建设方式, 县政府办组织国土、 建设、 财政、政法等相关部门深入全县各乡镇调查,全面掌握当地 的治安维稳形势、经济开展水平、闲置国有资产和国有土地 征用情况,根据乡镇闲置国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 设方式。凡乡镇有闲置国有资产且符合司法所建设要求的, 县人民政府适当作价补偿划转用于司法所建设;凡乡镇没有 闲置国有资产且闲置资产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尽可能与派出 所统一规划设计新建。凡属新建的司法所,全部实行行政划 拨供地。其中有国有土地指标的乡镇,司法所在现有国有土 地范
11、围内选址建设;没有国有土地指标的,那么根据辖区治安 维稳情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等情况确定新建地址。三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按照基层司法所建设工程的性质和特殊要求,县人民 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一是凡适合改建司法 所的乡镇闲置国有资产,一律由县财政对划转资产标准评审 后按评审价格三分之一的标准提出补偿方案送县人民政府 审批后执行。二是对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收费工程优惠办理, 其中属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工程全部免收,所有自 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工程按照最低标准收取;凡涉及中介 机构收费的,将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建设工程打捆与中介 机构协商,努力降低收费标准。三是在办理手续时,县级相
12、关部门特事特办,及时审批、办理。同时,各乡镇党委、政 府主动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为司法所建设营造 了良好的建设环境。四是多方努力, 筹措建设资金, 县发改、 财政、政法、司法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及时向省、市主 管部门汇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工程建设资金。在 国家、省、市工程资金未到位前,县人民政府积极调整支出 结构,现已筹集资金 300 余万元垫资建设司法所,并已拨付 70 余万元用于前期征地补偿、地勘、 “三通一平 、工程建设 和改建装修等工作,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追加拨付后续建设资金,确保了工程进度。四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一是建立县级领导包片制 度。按照我县行政区划和“相对
13、集中、方便管理的原那么, 在抓好面上整体工作的同时,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督查 指导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相关领导,包干到片,责任到人。二是签订目标责任书。县人民政府将司法所建设列为重点工 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签订了目 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要求。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制度。由县 目标督查办牵头,从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 门抽派工作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县级相关 部门分线、分片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 导抓此项工作的情况、工程启动及进展情况和质量检测情况 等。目前,县目标督查办已编发督查通报 3 期。四是严格实行问责制度。县人民政府对全县司法所
14、建设工作严格实行责 任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凡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 施不落实,致使建设任务不能如期完成、影响整体进度的, 一律严追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单位实行年度综合目标 “一票否决。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尊敬的各位副主任,虽然我县乡镇司法所建设正扎实、 有序实施,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助理员编制 严重缺乏。按照省、市有关“乡镇司法所一般应配备 5 名司 法助理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少于 3 人的要求,我县 56 个 乡镇司法所至少应配备 168 人,而目前我县仅有编制 16 个, 实际配备 13 人,尚缺编 152 个,缺额 155 人。二是乡镇司 法所公用经费保障难以完全到
15、位。省财政厅、司法厅虽然制 定了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标准, 但目前尚未下拨这方面补助资金,在今年我县正式实施公务 员津补贴政策、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和全面启动灾后恢复 重建、南部巴中高速公路仪陇段等一大批建设工程 的大背景下,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目前乡镇司法所公 用经费尚不能足额到位。三是个别司法所建设还存在薄弱地 方。已投入使用的司法所有的管理机制还未理顺,有的办公 设施较为滞后,不能完全符合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四 是办公用房产权过户有一定困难。少数司法所购置的基层单 位办公房,属于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由于历史等诸方面原 因,目前办理产权证书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在下一步工作中, 我们一定按照各位领导的指示,积极做好向省、市相关部门 的汇报工作,力争司法所建设及相关补助资金尽早到位,司 法助理员尽快配齐,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 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给 我县的司法所建设目标任务,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回报各位领 导的关心、帮助与支持!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