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第五部分:中速数据数字载波通道GB/T11443.5-94Domestic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arth stations-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Part 5:Intermediate data rate(IDR)digital carriers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工作在一类、二类和三类标准地球站的中速数据(DR)数字载波通道的性能要求。本标准规定中速数据数字载波通道工作的信息速率、报头速率、传输速率、编码方式、调制方式、工程勤务电路和维护告警格式等。本标准适用于固定
2、业务(4/6GHz频段)的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不仅适用于国内通信卫星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也适用于租用国际通信卫星转发器组成的国内卫星通信系统,前者简称为“国内卫星系统”,后者简称为“租星系统”。本标准适用于公用通信网,也可用于专用通信网。本标准适用于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建立和技术改造。本标准适用于电话业务和非电话业务。2引用标准GB11443.1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7611脉冲编码调制通信系统网路数字接口参数3术语、代号3.1术语3.1.1传输速率transmission rate(R)信息附加报头比特经FEC编码以后的比特速率。3.1.2维特比解码soft-decision maximun likelihood decoding(VITERBI)软判决最大似然率解码。3.2代号3.2.1IDR中速数据3.2.2 ADPCM自适应差分脉冲编码调制3.2.3ESC工程勤务电路3.2.4CFDM/FM压扩颜分多路复用/调频3.2.5DCME数字电路倍增设备3.2.6LRE/DSI低比特率编码和数字话音插空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12-28批准1995-08-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