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2766.3-2009前言GB/T2276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分为若干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电冰箱的特殊要求;第3部分:空调器的特殊要求;第4部分:洗衣机的特殊要求;第5部分:电热水器的特殊要求:第6部分: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第7部分:吸尘器的特殊要求:第8部分:饮水机的特殊要求:第9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000404本部分是GB/T22766的第3部分。本部分应与GB/T22766.1一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售后服务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是通过增补或修改GB/T22766.1一2008形成的,GB/T22766.1一2008中具体条款未在
2、本部分提及的,表示GB/T22766.1一2008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T22766.1一2008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款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T22766.1一2008中的相应条款外,还应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款本部分对GB/T22766.1一2008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本部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海尔集团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守磊、马德车、丁克琳、张桃、段子龙。本部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