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8099.1-20193.3拆解disassembly通过人工或机械的方式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拆卸、解体,以便于再生利用和处置的活动。注:改写GB/T29769一2013,定义3.1。3.4处理treatment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除污、拆解(3.3)及再生利用(3.9)的活动。注:改写GB/T29769一2013,定义3.33.5处置disposal采用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量化或者消除其危害性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HJ527-2010,定义3.113.6数据销毁da
2、ta destroy为保护用户隐私或机密数据,通过破碎、消磁或数据擦拭等技术手段清除存储介质或存储设备中的目标数据,使目标数据无法被恢复的活动。3.7预先取出advanced fetch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拆解过程中,应首先将特定的含有毒、有害物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进行拆除、分离的活动。H527-2010,定义3.53.8再使用reuse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或其中的零(部)件、元(器)件继续使用或经清理、维修后并符合相关标准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注:改写GB/T23685一2009,定义3.6。3.9再生利用recycling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括能量的回收和利用。注:改写GB/T23685一2009,定义3.7。3.10回收利用recovery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1)进行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途的过程,包括对能量的回收和利用。注:改写GB/T29769一2013,定义3.12。4处理要求4.1基本要求处理企业拆解处理废弃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并符合附录B的有关规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