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自治的制约因素分析摘要 我国的村民自治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我们切不可满足于现有的进步而忽视了影响村民自治健康顺利发展的制约因素,正是因为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农村地区的村民自治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与不足,所以,我们应当积极采取实施相应的方法举措。本文首先对村民自治的内涵进行了研究总结,然后深入分析归纳了当前制约村民自治实施推行的几大主要影响因素,最后针对性的探讨研究了有关如何更好的推进实施村民自治的建议措施。关键词:村民自治 制约因素 对策目 录摘要1一、引言3二、村民自治的内涵分析3三、当前制约村民自治实施推行的几大主要影响因素3(一)经济因素3(二)政治因素4(三
2、)文化因素5(四)法律因素6四、有关如何更好的推进实施村民自治的建议措施7(一)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7(二)大力发展农村地区文化教育,打好村民自治文化基础8(三)大力推进乡镇体制改革,构建和谐村级治理机制9(四)强化法制建设,推动依法治村10五、结束语10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联系新时期新阶段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以农民医院得到尊重为前提,着力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推行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带领农民群众加快村民自治的实施进程。然而,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农村地
3、区的村民自治工作还存在很多的问题与不足,与村民自治的预期高度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并阻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二、村民自治的内涵分析 村民自治,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司界定为:“我国的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地区农民在基层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使自治权,实行自己的事自我管理的一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圆也就是说,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村村民依据法律自主管理本村事务,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基层民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村民通过它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村民自治作为国家一种制度安排,是一种理想的农村基层治理方式,其中贯穿
4、和体现了如下重要原则精神:一是群众自治原则。群众自治的原则主要包括两层意思:其一,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本村的村民群众:其二,村民自治的性质是村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二是直接民主原则。直接民主原则大致包括如内容:第一,村民直接参与村庄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第二,村民直接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第三,村民直接参与对公共事务和领导人的民主监督。三是普遍平等原则。普遍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其一,村民群众具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其二,村民群众拥有平等的决策权与管理权。三、当前制约村民自治实施推行的几大主要影响因素(一)经济因素 第一,农村集体经济制约村民自治的实施。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的利益存在
5、是造成村民进行公共事务参与的主要原因,但是村委会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影响也影响着村民对建设村民自治的关心。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日渐衰弱,不但造成大批青壮年出外打工,同时,农村地区的政治精英也为了生活的更好而选择离开乡村政治,导致村民自治的实施过程遇到了各种困难,再者,村民以及村委会参与村民自治和工作的热情与动力也受到了消极影响。 第二,农民群众收入情况制约村民自治的开展。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农民群众衣食无忧,在精神追求方面也相对较高,民主意识日渐提升,拥有较高的自主能力,有能力也有时间参与一些村民自治的事项。但是在一些经济较为落后的区域,村民收入低,生活往往比较拮据,甚至达不到温饱线,那么
6、这些村民需要的主要是物质,而并非民主,因此就不会过于关心有关村民自治的事项,也没有能力和时间应对村民自治的事务,可以看出,经济是村民自治得以开展和实施的基础与动力,同时也是制约因素。(二)政治因素 第一,乡镇政府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推进。乡镇政府在农村基层政权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担负了复杂而具体的农村社会管理事务。有关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的关系,现行村委会组织法进行了如下明确:乡、镇、民族乡的政府机构对村委会工作给予支持、指导与帮助,但是不可对依法归属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加以干预。村委会协助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机构开展各项工作。这种立法主要是考虑强调转变以往乡镇政府机构对农民和村民事务直接干预指导的
7、做法,着力对乡镇政府职能加以转变,让村民可以在自身事务解决过程尽可能的独立自主。这表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间的关系在法律上已经不属于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行政关系。但是在当前的村民自治具体实践当中,大部分乡镇政府依旧沿用陈旧的管理机制,使用公权力,以国家名义过度干预控制农村基层事务,行政化色彩依然非常浓厚。村民自治本意是表达和反映村民和集体的诉求与愿望,个别的乡镇政府企图通过直接指挥的方式来代替村民的自我管理,使得村民自治受到弱化。 第二,村党支部制约了村民自治的有效落实。现行村委会组织法明确指出:农村党支部是我党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根据党的章程开展工作,发挥出领导核心的作用,按照宪法与法律要求,保障和
8、支持村民自治的开展。但是实际情况是,部分地区的村党支部确实发挥了核心决策作用,和村委会间保持了融洽的关系,确保了村民自治得到了顺利的实施。然而,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党支部的领导干部成员过度看重个人领导权威,经常尝试使用权力手段强迫老百姓接受其主观意见,个别人员甚至过分放大自己的权力,不但对政治领导权加以把持,且对村务管理权横加干涉,导致党政不分等问题,对村民自治的开展形成了极大的制约。(三)文化因素 第一,封建制度残余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实施。我国拥有文明灿烂的历史,长时间以来形成的传统政治思想在本质上讲属于伦理道德思想,核心在于仁义礼智信,讲人看成为道德的存在,而不是政治层面的存在,这和村民自治的思
9、想是有冲突的。这种道德伦理思想在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过程中就往往会被一些既得利益小团体或者宗族势力等所利用,选举一些不合格的人进入到村委会里,此外,村民自治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村民受到封建因素的影响,对村干部违反村民自治规定的一些行为,甚至是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行为往往看的比较冷漠,不敢斗争、不敢抵制。对村委会中的公共事务不爱管也不肯管,制约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第二,薄弱的民主意识制约村民自治的开展。君主专制在我国有着两千年的历史,传统封建思想牢固,民主法治经验和传统匮乏,农民群众通常习惯了接受被管理的现状。就当前村民自制的实施现状看来,不管是村民的民主参与形式还是民主参与目标、程度、程序等和村
10、民自治的预期理想之间都有着不小的差距,民主观念和民主意识不强,缺少现代政治主体所应该具有的权利主体观念和意识,制约了村民自治的落实推进。 比如就村民政治参与方面,笔者对江苏省建湖县胜利村进行了调查(如表1),其结果现实,尽管有一些村民切实参与了村民会议,然而这也仅仅是一小部分而已,还有一些村民年可选择和村干部进行私下接触来解决问题。表1 对村民政治参与形式的调查选项回答人数比重村委会选举21561.4村民会议6518.6通过议论构建舆论压力154.3和村干部进行私下基础5515.7总计350100(四)法律因素 第一,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制度还存在缺陷。在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里,广大村民百姓都
11、非常希望可以实现真正的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通过上述四个民主的实现来构建一套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系。目前支持这个体系运行的法律基础主要是村委会组织法以及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些具体实施办法文件。然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村民自治立法不管在法律内容还是法律形式、法律体系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很多协调不完善的问题和不足。首先,涉及到村民自治相关事项的一些普通立法和部分对村民自治事项加以专门规定的专门法规间存在协调性不足,甚至是矛盾冲突等问题。再者,有关村民自治事项的不同地区的地方立法之间存在不协调的问题,也就是全国范围内不同地方在有关村民自治方面的事项上作出的规定之间往往存在有非常
12、重大性的差异,这种情况与国家法制的统一协调原则是相违背的。其次,当前有关村民自治的法律法规通常都过度重视较为单一性的原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缺乏灵活的操作性,有碍于更好地推动村民自治的发展健康以及村民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反之,更加容易加剧村民自治发展过程中的不协调问题。第二,村民自治的法律保障存在不健全。只有具备了有效切实的司法保障,才可以让法律的作用得到可靠地贯彻落实。比如现在尽管已经有选举法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进行了详细的程序规定,但是通过笔者对江苏省建湖县胜利村的调查发现(如表2所示),其实际执行情况不容乐观,这正是由于缺乏法律保障,导致现有的村民自治举措没有得到切实的执行。村民自治直接的
13、运作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因此就需要我们始终将宪法和村委会组织法作为所有工作开展的根本前提,来推进农村基层地区的民主政治和行政管理等领域的法律和法规建设,这里尤其应当重视涉及到村民委员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比如应该在开展研究调查的前提基础上,提升村民自治立法的统一性和普通性,保障村民自治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都能够有法可依,并且有法必依。还应该结合现实情况变化,推动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的贯彻落实,在程序和实质两个方面同时确保村民自治工作得到有序开展。当然,对法律保障的完善并非短时间就能完成,但是必须要具备完善的司法保障,才可以村民自治的实施有一个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表2 有关村民参与选举情况的调查选
14、项回答人数所占比重认真填写选票7822.3自动弃权,放弃填写205.7随便填写7421.1他人代写11232.0其他6628.9合计350100四、有关如何更好的推进实施村民自治的建议措施(一)大力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升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 第一,要落实各项农村政策,推进改革,构建新农村经济体制。在过往三十余年的时间里,我党在农村改革时间过程中构建起来一套较为全面的基本政策体系,实践检验证明了这套政策体系是正确合理的,目前的核心工作在于要确保这一体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其核心在于长期稳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经营,维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与此同时,积极推动落实税费改革,让农业发展走
15、向纵深。除此以外,深化落实粮食的流通机制改革,重视粮食生产工作,构建储备调节机制和粮食风险基金,坚决将敞开收购、封闭运行、顺价销售的购销粮食的政策机制落实在具体。 第二,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大力推动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的发展。当前我国的粮食供应形势基本平衡,水产品和肉类都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因此,农业发展要转变单纯性的产量追求等传统做法,要坚持效益、结构、质量、产量的统一,在总量整体稳步增长得到保持的基础之上,重视农业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品种结构的优化,通过对农产品优质化以及转化增值的途径来提升农业的综合效益。在对农业结构进行调整的过程中,要重视对三条原则的把握,首先要和市场需求相符合,结合经济规律来办事,杜绝重复建设,再者要利用科技进步,推动集约经营,减少粗放经营,其次是要因地制宜,重视发挥区域性优势,避免一哄而上。 第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有助农业经济发展进步的利益机制和产业体系。这里讲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动农业现代化生产的一个重要途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在于重视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的建设,提升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带头牵动作用,让农民拥有较为可靠牢固的销售保证,避免出现盲目生产的问题。要实施合作制、股份制、利润返还等方式,构建合理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让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