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民煤矿关于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的自查整改方案报告 复工复产前平安隐患排查整改方案 为了认真执行各级领导关于平安生产的指示精神,做好我矿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提高我矿、础和平安技术管理水平,根据方安委发【2023】 5号关于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矿认真组织,对全矿井全方位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1、平安隐患排查组组 长:莫光辉副组长:张永健 柯炳 成 员:裴军营 刘贤义 王召昌 张正发 李平华 张豪检查组负责对矿井作业现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平安措施和责任制度,规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落实整改任务,监督指导整改工作。
2、 2、自查验收小组组 长:潘武生副组长:莫光辉 成 员:张永健 柯炳 裴军营 刘贤义 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对自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严格按照“谁签字、谁验收、谁负责的原那么,确保整改任务完成和整改工作质量。 二、自查自纠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安排情况见附表 三、整改平安技术措施 为贯彻执行“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搞好我矿的平安整改工作,特制定以下的平安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每班矿领导必须亲自下井带班进行整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提前下班。 2、平安员跟班作业,加强催促落实整改平安措施,及时指导整改中的平安本卷须知,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确保平安整改。班后认真填写新民煤矿井下现场隐患排查表,做好隐患整改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3、整改期间,瓦检员跟班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4、整改期间,电工加强电器设备的管理,做到“三无四有,电器设备的整改工作,严禁带电作业,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 5、整改期间,矿领导、平安员、瓦检员、电工要加强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等各系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整改领导小组要加强管理,确保整改工程质量。 7、整定开关和维护、整改五小电器时,不得带电作业,并设置好警示牌。注意做好协调工作。 8、整改期间井下不得进行与整改无关的一切工作,不得随意增加整改工程,如需增加工程,
4、必须经整改领导小组同意,制定措施前方能进行增加整改工程的整改工作。 9、整改期间排查发现的平安隐患和问题须汇报后才能一并落实整改,严格跟踪、管理、监督、实施整改工作。 10、每班进行整改作业前必须开好班前会,派好平安班。布置好整改工程的整改要求和标准,交代清楚注意平安事项,落实好跟班检 查和监督的人员。 11、整改期间跟班领导以及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大平安隐患排查力度和巡查管理工作。 12、回采工作面正常生产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确保“三直一平两畅通,配足备用支柱,数量不得少于在用支柱的10%,特殊支护不得出现缺梁少柱现象,人行道不得堆放杂物,并要经常清理浮矸浮煤保持畅通,补齐切顶排密柱和
5、戗柱,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窜矸。 13、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严禁随意停开局扇机,如因工作需要停止局扇机运行必须请矿主管负责人批准前方能停止局扇机运转。 14、加强入井前检身工作,严把入井关,对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及其不符规定要求的一律制止入井作业。 15、整改期间,做好自保、互保、联保工作,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确保整改工作平安进行。 XX县区凤山乡新民煤矿2023年2月24日 第二篇: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矿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 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科室、队组: 为切实加强我矿平安生产,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地方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子2023
6、233号)、县局关于开展全县地方煤矿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23251号)XX县区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地方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202325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矿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如下: 一、工作再部署 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平安生产电视 会议、省厅三季度平安例会、市局八月份平安例会及8月21日平安生产紧急会议、县委书记袁光辉调研平安生产工作讲话、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县安委办8月份平安例会精神,对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由负责人带头抓落实,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真正做到三个“强化、六个“统筹,以便鉴定
7、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抓好我矿平安。 二、成立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平安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组长:董永宁 副组长:陈伟隋锦忠马栋杰郑志平韩福春 黄德卡 成员:刘春亮黄传星吉卫兵何张雷焦海军 樊大鹏乔江波吉胜军王刚尹强 武海林韩书勤郑燕青张昭樊斌斌 李易峰白瑞林张星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平安科,办公室主任由平安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全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协调、推进与督导以及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联系 :(外线0356-8084119)(内线8019) 三、检查内容 在县局沁煤发2023213号、245号文件规定大检查内
8、容的根底上,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防灭火管理情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平安规程对照检查情况、重大隐患对标排查情况、领导在岗履职情况等纳入大检查内容,作为矿检查重点。 1、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县局关于开展全县地方煤矿平安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23251号)文件所列重组整合煤矿和煤矿顶板管理两项整治内容。 责任科室:生产技术科责任人:焦海军分管领导:马栋杰 2、防灭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对所采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是否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永久密闭墙是否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标准(aq1044-2023)4.5、5.4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密闭墙周巡回检查分析制度。是否制定煤层自
9、燃发火事故应急预案,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掌握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和火灾应急处臵措施。 责任科室:一通三防责任人:乔江波分管领导:韩福春 3、民爆物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成立明报物品管理领导机构,是否认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雷管、火药的发放、领退等台账是否做到日清点、月总结;是否严格执行领退签字手续;涉爆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和进行培训;民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其他检查内容是否按照沁煤发2023117号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科室:职业卫生责任人:吕雷波分管领导:陈伟 4、煤矿平安规程对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逐条逐项列表对照煤矿平安规程开展检查。 责任科室:
10、各职能科队责任人:职能科队负责人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 5、重大隐患对标排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逐条逐项列表检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要求进行挂牌督办,并报市、县煤炭部门备案。 责任科室:平安科责任人:吉卫兵分管领导:陈伟 6、领导在岗履职情况。 1)检查主体企业领导是否严格履行平安生产挂牌责任,是否按照方案到矿开展检查; 责任科室:平安科责任人:吉卫兵分管领导:陈伟 2)煤矿主要负责人外出是否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矿领导是否严格执行在矿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 责任科室:调度室责任人:樊大鹏分管领导:隋锦忠 四、任务在强
11、化。各职能科队要于9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检查,10月15日前完成第二轮检查。但第二轮体检、自检自改“回头看要求提交报告时间不变。各职能科队每旬至少要对照各项检查表逐一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1、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认真对照沁煤发213号、251号文件及本方案规定检查内容,开展全面彻底的列表自查自改,认真填写全面体检、煤矿自查、规程对标、重大隐患排查、标准化检查、专项整治内容等检查表,要分类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形成自检自改报告。 2、矿检查方式。矿平安生产大检查领导组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每周由矿领导带队,对各职能科队平安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突查。 3、市局、县局将对此次平安生产大检查进行突查或夜
12、查。 五、检查再细化。各职能科队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强化领导、细化方案、完善内容、明确分工,认真对照各项检查表逐条逐项仔细筛查,全面细致排查隐患,查清摸透矿井情况,认真填写检查表格并确认签字,决不能简单填写“符合、“不符合、“是、“否等,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六、整改再严实。分类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清单(包括自检、体检、专项整治行动及各级检查等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要求,高标高质、全面彻底整改平安隐患,坚持问题导向,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附件 1、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检查表 附件 2、煤矿重大生产平安事故隐患现场检查表附件 3、2
13、023年全市地方煤矿民爆物品平安管理督查表附件 4、重组整合煤矿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附件 5、煤矿顶板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表 第三篇: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XX县区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集中开展煤矿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开展平安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荥府办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以煤矿“一通三防、汛期“雨季三防和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主的平安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一)检查时间: 1、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2、催促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 3、整改提升稳固阶段(9
14、月1日-9月30日) (二)检查范围。县域内煤矿(至今未开工煤矿除外)。 二、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一是将大检查与专家会诊相结合;二是将大检查与省煤监分局交叉大检查相结合。 (二)检查方法。采用地面听、看、查与井下现场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平安七条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平安七项攻坚举措;煤矿“零死亡目标攻坚举措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1 (二)是否存在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可靠、风量调配是否合理、局部通风机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公示制度,是否有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核定区域组织生产; (四)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各类传感器是否安设到位,是否按期校检;是否按要求检查和管理瓦斯; (五)是否按要求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和整治,防治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