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探讨科技报告制度中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利益探讨科技报告制度中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利益 本文关键词:产权制度,探讨,利益,保护,制度探讨科技报告制度中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利益 本文简介:科技报告制度以开放共享和促进创新为宗旨;知识产权制度以私权保护和利益平衡为目标,它们本属不同领域,却因局部客体的重叠与目标宗旨的差异而产生了冲突。冲突主要表现为开放不当对科技成果新颖性或秘密性的破坏,此种破坏将导致科技成果所有人或科技成果受让人不能取得,或者丧失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进而影响到科探讨科技报告制度中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和利益 本文内容:科技报告制度以开放共享和促进创新为宗旨;知识产权制度以私权保护和利益平衡为目
2、标, 它们本属不同领域, 却因局部客体的重叠与目标宗旨的差异而产生了冲突。冲突主要表现为开放不当对科技成果新颖性或秘密性的破坏, 此种破坏将导致科技成果所有人或科技成果受让人不能取得, 或者丧失已经取得的知识产权, 进而影响到科技成果的转化。虽然现行科技报告制度要求开放共享应保障工程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 开放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但缺少具体的保障措施。此外, 现行延期公开制度采用了“一刀切的设计, 不利于提升我国的创新能力。基于此, 应从增加通知义务;增加保密义务;完善公开;区分科技报告类型分别设置不同的延期公开期限;增加不公开科技报告类型五方面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关键词:科技报告
3、; 科技报告制度; 知识产权; 分类管理;Issue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in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SystemAbstract: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system aims at open sharing and promotion of innovation, whil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focuses on protection of private rights and balance of inter
4、ests. The two belong to different domains, but they become conflict due to the overlap of objects and different purposes. I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s have been opened improperly, the novelty and secrecy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s would be destroyed. As a result, project units o
5、r transferee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s would not be authoriz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or would be forfeited their rights. And it further influences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achievements. Although there are rules in existing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6、system to protect project units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s by stating that no national secrets or commercial secrets should be involved in open information, there are not concrete measures. In addition, postponed time limit of opening is just the same for all kind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7、s, which impedes promotion of innovation capability. Therefore institution of classified management should be improved from the aspects of enhancing notification obligation and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 improving the disclosure of the abstract, designing different postponing disclosure periods for
8、 different types of technical reports, and increasing the private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types.Keyword: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report system;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classified management;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开展战略, 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 科技成果转化是关键。为解决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科技信息流通不顺畅、工程选
9、题重复等问题, 也为提升国家的科技实力, 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要求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2023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以下简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亦对构建科技报告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从产生看, 科技报告制度与科技成果转化紧密相关, 而科技成果转化以企业为主体, 以市场为导向, 它的实现需要科技成果的产权明确清晰。目前标准科技成果产权的主要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 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桥梁, 科技报告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产生了交集。构建、完善科技报告制度不得不解决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否那么科技报告制
10、度之目的将难以实现。1、关键概念及相互关系的厘清科技报告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涉及几个关键概念:科技成果、科技报告、科技报告制度、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1.1 科技成果、科技报告制度与科技成果转化之间的关系:客体、手段与目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2条规定, 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科技成果完成后, 并不会必然地推动经济开展。只有转化为商品后, 科技成果才能产生经济效益1, 才能推动经济开展。故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进步支撑经济开展的关键所在, 它是指“具有潜在市场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 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市场价值和商业收益的相关活动和过程。2科技报告制度是关于科技报告汇
11、交、存储与共享的制度, 它“对推动国家科技进步、促进科技创新、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3.故科技成果、科技报告制度与科技成果转化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客体、手段与目的, 即科技成果是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与科技报告制度的客体, 科技报告制度是实现科技成果开放共享的手段, 其最终目的在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提升国家科技实力。1.2 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目的与支撑“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条件下, 最常见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主要有自行投产模式、技术转让模式、委托开发模式和联合开发模式4, 无论何种模式, 其运行的前提都是科技成果的产权清晰。这是因为, 科技成果是智力劳动的结果, 具有无形性、
12、非排他性。即使科技成果所有人占有科技成果的资料或载体, 也不能排除他人对同一科技成果的传播或实施。如果不能清晰界定科技成果所有人对科技成果享有产权, 将导致科技成果所有人通过科技成果获取收益的期望落空, 进而抑制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因而明确科技成果的产权对促进科技创新, 促进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而科技成果产权的界定需要明确3个问题: (1) 科技成果是公有资源还是私有资源; (2) 作为私有资源的科技成果, 其产权归属于谁; (3) 科技成果权利人对该科技成果的产权范围有多大?在法治社会, 前述3个问题都应由法律规定。现行法律体系下, 知识产权制度正发挥了这一功能, 它界定了
13、智力成果产权的属性、归属及范围。因此, 知识产权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而科技成果转化是知识产权的目的之一。1.3 科技成果、科技报告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客体、载体与产权界定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产物, 而科学技术研究活动包括根底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开展5.根底研究是为获得关于客观现象和可观察的事实的根本原理的新知识所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工作;应用研究是为了到达具体的应用目的和目标, 获得新知识而开展的独创性研究;试验开展那么是为了生产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 为了建立新的工作、系统和效劳, 以及为了对原有生产的和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 而依靠从科学研究和 (或) 实际经验所得到的现
14、有知识进行的系统工作6.因此科技成果可分为两类:根底性科技成果和应用性科技成果, 前者是根底研究的产物;后者是应用研究与试验开展的产物。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 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科技成果与科技报告的关系是客体与载体, 科技报告记载的主要内容就是科技成果。如前所述, 科技成果产权清晰是科技成果得以转化的前提, 而界定科技成果产权的途径是科技成果所有人依照法定程序获取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主体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权利, 可分为创造性智力成果权与工商业标记权, 后者与科技成果、科技报告无关, 但前者却与它们关系紧密。在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
15、,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包括专利权、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与商业秘密权, 其客体为新技术、新设计、新作品、新品种等。前述客体与科技成果形成了交集, 其中新技术、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品种等属于应用类科技成果;科技报告那么属于作品。因此, 科技成果或科技报告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形成相应的知识产权, 从而明确了科技成果的产权。综上, 实施科技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提升国家的科技实力, 一国科技实力是该国获得、利用和配置种类科技资源的能力7,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科技知识的储藏量;二是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因此, 科技报告制度的构建应关注科技成果的转化。而科技成果转化又与知识产权密切相关, 故构建
16、、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必须考量并协调该制度与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冲突, 这正是本文的重心所在。2、科技报告制度的现状考虑到科技报告制度在提升国家科技实力、推动科技创新、防止重复立项、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科技部于2023年7月启动了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同年10月科技部印发了国家科技方案科技报告管理方法 (以下简称管理方法) ;11月“国家科技报告效劳系统征求意见版正式上线运行;2023年3月“国家科技报告效劳系统正式开通运行;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 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2023年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求“国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制度和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基于国防科技成果的特殊性, 2023年8月国防科工局印发了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报告管理暂行方法。从2023年的管理方法和2023年的指导意见, 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