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GB27550-2011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T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7264一1998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5一199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6一1998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和GB17267一199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本标准与GB17264一1998、GB17265一1998、GB17266一1998
2、和GB17267一199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将GB17264一1998、GB17265一1998、GB17266一1998和GB17267-1998标准中的第3章充装站的职责、第4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和第5章充装站人员条件三个章节部分进行了整合和修订。-将GB17264一1998、GB17265一1998、GB17266一1998和GB17267一1998中的第6章、第7章重新进行了修订和编制。规范性引用文件按GB/T1.1一2009规定完善,并按照引用标准的变化作了增删。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经贸大学安全和环境工程学院、北京普莱克斯实用气体有限公司、上海中远化工有限公司、杭州气体厂、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亚洲气体协会中国分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粤燊、马昌华、沈建林、虞希锡、宋连生、郝澄、徐占伟、宋琦、陈勤俭。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7264-1998:-GB17265-1998:GB17266-1998:-GB17267-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