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0320-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10320一1995激光设备和设施的电气安全,与GB10320一199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1类设备”的定义内容(见3.1,1995年版的3.1):修改了术语“类设备”的定义内容(见3.2,1995年版的3.2):修改了术语“类设备”的定义内容(见3.3,1995年版的3.3);修改了术语“安全特低电压”的定义内容(见3.28,1995年版的3.28):删除了术语“出厂检验”(见1995年版的3.32);删除了术语“型式检验”(见1995年版的3.33);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的内容并人“试验方法”(见第5章,1995年版的第5章和第6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爱平、卢永红、李建忠、罗志军、赵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0320-1988、GB103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