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对三重一大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都纪发2022237号)精神,我办党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对涉及三重一大的工作实施情况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了对照检查,经过自查,我办今年以来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没有违反规定和制度的事件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健全了办机关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 (一)凡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过领导集体内部讨论决定,讨论中要报请市纪工委局参加并进行审议,组织落实过程中要争取纪检监察的监督,办结最终结果向市纪工委局反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前,应由牵头科室负责人准备相关资料报主管领导,主
2、管领导负责在集体会议上通报,与会人员逐一表态,提出明确意见。 (三)机关领导集体会议分党组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由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由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综合科负责。 (四)移民办主任是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的总负责人,副主任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三重一大事项负责。 (五)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资料要接受上级组织和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程序凡涉及三重一大工作,办党组都采取了征求意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召开党组会研究决策、并送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 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凡涉及我办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要工程、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均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包括所涉及的以下相关工作: 1、机关人员抽调社区、市上相关部门工作事宜; 2、解决移民上访中重要事项处理的决定; 3、划拨给乡镇工程扶持资金、部门根底设施费的决定。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