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血前四项检验报告单 检验科(输血)报告单审核制度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所有输血工作中的检验,均须查对检验工程、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检验后,应复核结果。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检查取血人签名是否正确。 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置2-8冰箱保存7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检验科(输血)报告请示制度 凡遇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科室主任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1、仪器不能正常工作时; 2、急诊输血rh血型为阴性时; 3、血型鉴定不明确时; 4、交叉配血试验异常时;
2、 5、一次性输血超过2022毫升以上时; 6、严重输血反响时; 二、科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置或指示有关人员做好相关处理,假设不能解决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生严重输血反响时科主任必须到现场,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 检验科(输血)计量管理制度 输血科为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德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性,维护国家、医院、科室、病人的利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特制定本制度: 1、工作中科室人员严格按照计量法要求,认真检查本科室执行、落实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整改。 2、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检验报告、结果登记、患者申请单、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3、科室坚决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相关计量器具及试剂。 4、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如“加样枪、“冰箱、“水箱、等,实行定期与计量的单位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5、维修人员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6、科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本科室计量器具及执行计量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院设备科,及 1时纠正。 2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