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工作报告按照县文明委文件精神要求,并结合遂宁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要求,乡及时对推荐评选道德模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最终拟定陈延毅、田绍军两人为乡道德模范人选,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道德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作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并积极做好基层群众的宣传发开工作。二、严格履行了劳动模范人选推荐程序我乡所推荐人选均为各基层组织自下而上产生,经本村社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在本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后产生,后经乡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乡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审查、讨论通过,经报乡党委同意后,正式确定的道德模范人选。三、按省市要求确定了劳模推荐人选按照市有关道德模范推荐范围和县下达给我乡的模范指标,经我道德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反复研究,拟定推荐道德模范2人,其中:敬业奉献模范1名,为乡高笋堰村党支部书记陈延毅;老实守信模范1名,为乡社区个体经营者田绍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