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政府关于对征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征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 管理使用执法检查的情况报告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建设部、监察部、审计署检查组: 按照国家、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运政办发号文件精神,我们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从今年月份开始,对我市年月日以来征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对征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是保护农民合法权益,解决农民失地失业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五月份市征地补偿安置检查工作会议一结
2、束,我们立即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检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纪检、农业、审计、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领导组。六月份运政办发号文件下发后,市监察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农经管理中心等四部门根据文件精神,在联合调查的根底上,制定了全市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以河政办发号文件向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进行了转发,全面铺开了此项工作。为了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我们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
3、求深入基层,检查督导,排除干扰和阻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了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全面自查,摸清情况 澄清底子,摸清情况是检查工作的根底和重要环节。按照方案要求,我们从征地工程入手,对征占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检查方案下发后,在各乡(镇、街道)分别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我们按照“摸清底数、弄清问题、研究对策的原那么,抽调人员组成个督查组,划分区域,分片包干,对各乡(镇、街道)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督查。在此根底上,我们于月下旬从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法对各乡(镇、街道)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市检查领导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4、,统一调度,协调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通过以上措施,根本查清了我市征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年以来我市共有个征地单位办理了宗征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工程,涉及被征地村个,除三家单位因手续不全未征占地外,其余个征地单位共征占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批准的应补偿费额万元,实际补偿到位万元,全部及时、足额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拖欠、截留和挪用问题。征地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农民进行补偿,实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在被征地单位批准十日内,在被征地村张贴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公告,并在电视台或群众会议进行公布。对农民
5、的补偿依法进行核算,我们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那么,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实行留地安置政策,在统征土地中,留出的土地,返还被征地村作为安置地,用于开展二、三产业,安排劳动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年以来我们共在统征土地中留出亩安置地,占总统征面积的。二是实行货币一次性补偿,征地单位直接向被征地村支付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三是企业占地一般采取分年度支付补偿费的方法。我市乡镇企业占地补偿标准一般根据土地的年产值确定,在远离XX县区的村,一般每亩每年补偿元;城乡结合部每亩每年补偿元。占地补偿一般由企业与被占地村及农民直接协商。 对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我们主要采取市政府监督,乡镇政府
6、、街道办和村集体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的方法。征地补偿费全部纳入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实行统一管理,重大决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一般支付实行定期公布制度,保证了各项土地补偿费合法合理使用,有效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这次对征用农民集体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有效地促进了补偿资金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还发现了局部村财务公开流于形式、补偿资金管理不够透明,个别村企业占地补偿款分成中村集体所占比例过大等问题,群众存在抵触情绪,造成了一些上访告状。为了切实解决存在问题,防止今后征地补偿款发生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在检查中,我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
7、完善制度,标准管理,加强监督,堵塞漏洞,积极建立征地补偿费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是把好征地申报关。对今后用地,必须认真落实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凡没有充分征求被征地户意见并与其签定征地协议的,一律不予受理用地报批件;征地补偿费没有按照规定全部兑现到被征地户手中,不能提供有效补偿费收款收据的,一律不予转发用地批文。二是完善征地程序,增强补偿透明度。把征地前与被征地村的协商作为必要环节,建立补偿标准听证制度,让农民对各种补偿标准、数量、程序都明明白白。三是加强征地补偿资金管理。征地补偿款项全部经过土地部门支付村集体,并进行跟踪监督;村集体对农户补偿的数量、价格和总额都要进行公告,公告结果到土地部门备案,促使土地资金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标准化。 专此报告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