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756217 上传时间:2023-04-15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7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2023年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探讨5篇 执行程序中司法评估报告与拆迁赔偿评估报告的适用 探讨 。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某棉纺厂(以下简称棉纺厂)为民间借贷案件纠纷一案于202223年1月4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要求被执行人归还本金人民币200万元及利息和诉讼费。申请执行人赵某对被执行人采取了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被执行人棉纺厂拥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保全价值人民币230万元。经执行查明,被执行人棉纺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关键词:民间借贷案件纠纷 法院委托评估事务所对被执行人棉纺厂所有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司法评估,整体估价为人民币4282022元。执行过程中,恰逢道路

2、改建工程需要拆迁被执行人棉纺局部厂房(01区块门卫室、02区块办公楼、03区块食堂、12区块仓库)并征用公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土地。2023年3月7日,某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评估单位作出的拆迁评估报告对上述拆迁范围内厂房及土地合计补偿估价人民币824812元。而法院委托评估单位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对上述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估价人民币211706元,土地估价人民币713664元,合计人民币925370元。两份估价报告差价近2023万元。在法院得知被执行人棉纺厂即将面临局部厂房拆迁的情况下,及时将协助执行手续送达拆迁指挥部,要求协助扣留拆迁补偿款。对于本案,哪份评估报告应当作为解决查封财产处置与

3、拆迁补偿问题的标准。 根据关于适用假设干问题的意见第20231条、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假设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4条的规定,任何其他单位、个人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均不能擅自处分。对于本案,可以肯定的是未经查封法院的许可,被执行人无权处分查封财产如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工程建设指挥部无权对被查封的各个区块房屋予以拆迁、发放拆迁补偿款给被执行人,否那么将承担追回或者赔偿责任。 那么在工程建设指挥部需要推进工程进度、执行法院需要处置查封财产的情形下,须解决这么一个问题:适用哪份报告能既维护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影响工程拆迁进度。 1、应当由执行法院与工程指挥部共同委托房地产评估单位

4、对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另行评估 如民事执行过程中评估单位的选择、仲裁案件中仲裁员的选择都允许双方共同选择评估单位、仲裁员,这表达了程序公正之精神。在出现估价偏离价值较为明显的情形下,应当共同委托评估单位,按照估价准那么,遵循估价程序,以中立的角度重新鉴定,方显公允。实践中,被执行人对法院司法评估的价格有异议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也允许重新评估,给予救济的时机。本案中即便两份评估报告估价一致的情形下,如果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提出要求重新估价的申请,法院都应再给予重新估价的时机,从程序上予以充分保证。 2、应当适用法院司法估价报告作为补偿标准 在一定条件下,行

5、政权配合司法权有利于解决民事纠纷。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已经做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估价报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没有法定理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推翻该报告。如按照工程指挥部提供的评估报告为标准进行补偿,显而易见少了2023万元赔偿款,损害了被执行人的利益,间接降低了申请执行人债权分配率。故工程建设指挥部应当按照司法评估报告的标准给予补偿。 3、适用工程建设指挥委托评估报告为妥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 3.1、被执行人棉纺厂未涉及拆迁局部的土地价值因公路拆迁改造不降反升。从房产估价考虑的诸因素来看,交通是否便利、区位优势也是影响房产价值的重要方面。棉纺厂所在的镇系红色革命老区,交通不便,经济开展水平在全县处

6、于下游。棉纺厂通过道路改建工程,将有效改善当地的交通条件,使该厂房和土地价值得到了大幅提升,足够弥补两份评估存在的2023万元差价。因改建工程的启动,有意向竞拍棉纺厂厂房和土地而主动联系法院的单位和个人数量明显增加就是最好的证明。 3.2、对于重新评估问题。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该条规定说明评估单位或者评估人员存在资质不符合或者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允许重新评估,其他情况都不允许重新评估。即便重新评估,评估的时点不同,

7、评估价可能浮动,且原评估报告未超过有效期,故重新评估不妥。 3.3、本案所涉拆迁房屋及征用土地系即将被拆迁,不宜再通过司法拍卖程序来处置。假设法院将本案查封的厂房和土地全部拍卖以受偿,由竞拍成功者与工程建设指挥部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再进入拆迁程序,那么不仅竞拍人为了防止麻烦而不愿竞拍致使流拍可能性增加,而且后续产证办理手续也更为繁琐,势必影响工程进度,工程建设指挥部曾表示工期紧张,希望法院考虑加快处置进度。考虑本案尚未开始拍卖程序,依照拆迁报告进行补偿,执行款马上能到位,是最便捷的选择,更能表达效率执行。 3.4、两份评估报告各自有效,不存在孰高孰低的问题。法院委托房产评估单位做出的司法估价报告是在执行程序中作为确定起拍价的参考依据,执行人员认为本案启动了评估程序而未开始拍卖,且局部查封财产即将撤除,其不应列入拍卖范围,为便公路建设和加快执行,故同意依照拆迁评估报告由工程建设指挥部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在补偿款人民币824812汇入元法院后依法裁定对工程规划红线厂房和土地解除查封。 第5页 共5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民生 > 其它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