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和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检维修和施工过程中防止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平安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1 施工、检修前准备11编制施工、检修方案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平安装置设施的检修。但凡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施工、检修工程,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平安。12施工、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施工、检修中的平安负责,在对参加施工、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平安措施。13施工、检修负责人在施工、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施工、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施工、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平安可靠。14施工、检修存在危险物质的设备时
2、,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15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施工、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16施工、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专人监控,方能施工、检修。2 施工、检修平安规定21 施工、检修人员要对施工、检修工程进行检查,符合危险作业的工程办理审批手续;施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施工、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检修。22 一切施工、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平安技术规程和相关平安管理规定。2.3 凡施工、检修时,要在施工、检修场所悬挂警告牌。特殊作业,
3、要办理平安作业许可证。2.4 在受限空间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并设专人监护确保作业平安。2.5 凡施工、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或者12V电压的平安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开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2.6 拆卸有危险物质设施,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防止中毒和灼伤等伤害。2.7 遇有易燃易爆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2.8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2.9 在施工、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施工、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
4、备。再次施工、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平安作业许可证。文件编号起草部门审核人审批人执行日期CD-00XXXXX2.10 较大型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平安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3 竣工验收3.1 施工、检修竣工后,施工、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撤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2 施工、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撤除悬挂的警示牌。3.3 竣工验收时,使用和施工、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施工、检修标准,平安装置是否恢复齐全。3.4检维修设备(设施)竣工验收单,签字验收后;交由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