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政治体制改革论述的体会 毋庸讳言,我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同经济制度一样,也有一个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推进逐步开展、完善的过程。这一过程,不妨将其概括为政治现代化。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其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是我国在历经20多年改革开放,经济根底和社会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和深刻变迁的条件下,与时俱进加快实现政治现代化的一个里程碑。 改革历程警示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二重性,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政治现代化进程中防止“左、右两种倾向。一方面,认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上的先进性、正义性、优越性不动摇,另一方面,要以历史的眼光,客观的态度,成认社会主义
2、民主政治初生不久,因而还较为稚嫩,其应有功能还不健全、不到位,已经在我国走向全面现代化的过程中表现出了一些不相适应之处,从而肯定政治现代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十六大关于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在字里行间充分表达了这种辩证的观点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将是我国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的一个新的起点。 一、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应有含义及其已初步展现的过程粗析 政治现代化,绝不是中国一国独有的历史课题。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道路和内容,由国情决定,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根本的一点是:中国政治现代化不是对现有根本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变革(这一现代化的任务随着社会主义政权建立就已完成),而是在宪法规定的我国根本和根本政
3、治制度的框架内,对国家权力的分工体制、运作机制和权力制约监督方式进行革新与完善,使这一制度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换言之,不是根本和根本政治结构的改变,而是其内部功能以及相应具体制度的完善。再作进一步的深究,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理顺国家权力的分工体制、运作机制还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方式,最终都归结为一点:标准政治结构中各个组成局部的关系。关系,即事物间或事物内部各局部间的相互关联与联系。关系顺,那么各得其所,各展其能;关系不顺,那么难就其位,难谋其政。因而,十六大还提出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那么,标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这为建设政治文明、推进政治现代化指明了根本途径。
4、我国完善民主政治的一系列具体制度、实现政治现代化应主要围绕理顺政治结构各个局部的关系来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的政治结构中,人大这一结构层次之上,是我国工人阶级和全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人大实行政治领导,是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灵魂和政治脊梁;在人大这一层次之下,是由人大产生的人民政府代表人民和组织人民来管理国家(为了讨论问题的方便,本文不涉及我国政治结构中其他组成局部)。可见,人大居于党和政府之间,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中间层次。这种客观存在着的“三层次的政治结构具有不可改变性。然而,半个世纪以来,尽管这一根本结构未变,但其内部各层次的关系及各自功能
5、却在发生着悄悄的演变和进化,正是这种不断深入的演进,正在把人大推向政治文明建设的焦点。 沿着建国以来政权结构功能演进的轨迹,可将其过程粗略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在建国之初,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甫具雏型,从体制到功能都很不完善,党的领导被理解作是表达人民当家作主的惟一(至少是主要)的形式。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依附于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使一切权力集于党,党不仅要制定大政方针,而且还承担了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大量具体事务。党的政策(有时通过国家政策的形式出现)在规定社会经济关系、管理社会中起着主要作用。在这一阶段,虽然对人大制度的完善进行过一些探索(如五十年代中期),但很快被政治风暴所湮没。不妨将这一阶段称为
6、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结构功能演进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的总体特征是三层次界限模糊、职能不清,实际上只是一层次,即根本由第一层次行使三个层次的职能。这一阶段政治结构功能的完善,主要是就党内合理分工和提高党的管理能力而言。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政治结构功能演进开始了以促进党政分开、完善“下层次功能为主要内容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多种经济成份的快速开展和市场主体的逐步形成,党如何领导人民实现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这一课题被郑重地提了出来。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小平同志锋利地批评了由于思想僵化而将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
7、、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现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邓小平同志又进一步对党组织功能杂乱的弊端进行了批评,指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指出应区分执政党和政权机构的职能,不能把党政职能混为一谈。如何转变党对政府、政府对企业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由此被摆上了政治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并采取了许多实际步骤。所取得的成效虽然还不十分理想,但“党的领导并不是包揽一切的观念已被普遍接受,不能不说这是中国政治的一大进步。这一阶段的总体特征,是政治结构的“下层次逐步从第一层次中“剥离出来(就职能,而不是领导关系而言),逐步“归位,其功能得到成认和不断完善。经
8、济和社会活力的增强是这一阶段的成果的最终表达。但由于各层次之间的联动关系未被充分考虑并从整体上做出系统的改进,这一阶段的演进不可能到达全面完善政治结构功能的效果。 在这一阶段,“下层次的问题先于“中层次得到重视和处理,完全是由于这一层次在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中担负着直接的责任,其功能缺失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开展具有直接影响。而人大制度的完善也在社会政治需求的直接间接带动下向前推进。1979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并扩大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是人大走向开展新阶段的标志,大批法律、法规的制定奠定了中国向法治国家迈进的根底,人大行使法定职能的有效性日益提高,对推进法制发挥出越来越具有实质性的作用。但就总体
9、而言,在这一阶段人大还未成为既与上、下层次有机联系,又相对独立的一个政治结构层次,实际作用与应有的法律地位仍相距甚远。 就治国手段而言,第二阶段仍是主要依靠政策和行政手段。法律的权威虽正在树立,但尚未到达主导地位,尚未受到各个层次的普遍和充分的尊重。就此而言,这一阶段政治结构功能的演进,仅是囿于旧有意义上的完善。 以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根本方略为标志,我国的政治结构功能进入了全面演进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启动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为背景,以党理论上的成熟为前提,以党的治国方略的重大开展为契机,以处理并确立政治结构各个层次与法的关系为本质内容,欲使政治在开展形态上与经
10、济到达根本适应状态。党作为最高层次的政治结构层,如何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转变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并使自己的成员正确行使权力,到达法律保障与党的领导在治理国家中辩证统一,是这一阶段政治结构功能演进的首要问题。治国必先治党这一严肃命题的提出,说明了我们党对这一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决决心。同时,不难发现,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原那么下,重新审视和建立党与人大的关系,使“中层次理论上的功能得以充分实现,是转变党的执政方式、实现依法治国、有效解决当前中国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诸多深层次矛盾的必然选择。这一阶段最突出的特征,将是人大这一层次从与第一层次模糊不清的关系状态中明确地“剥离出来(同样是就职能而言),按照
11、宪法和法律为其“归位且得到强化。 二、人大功能的“归位,将使整个政治结构的功能得到补偿、完善和强化 任何组织的存在及其实际地位的上下,从根本上取决于发挥该组织作用的社会需求。社会需求,常常以社会问题的形式表达出来。当今中国显现出这样一个矛盾和复杂的局面:一方面,现代化在一些方面和领域如经济领域取得了重要的实质性进展,而另一方面,这种进展又使得政治结构中的深层问题外表化,得以充分暴露,日益显现出改革和完善的紧迫性。是社会经济转型中不可防止的政治现代化进程把人大推上了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前台。 (一)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活力得到激发的同时,出现了“转型期失范现象和利益关系紊乱现象。人大功能的到位,
12、是重建社会标准体系、实现有效政治控制和社会控制,建立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的源头性环节。 改革开放和经济开展使社会经济生活空前活泼,但同时也对旧有社会标准发生了剧烈的冲击。废旧立新的过程中,出现了社会标准在许多方面的缺失,有的标准尽管存在,也由于缺乏权威而不能得到遵守,社会标准对社会行为的标准乏力。这种标准的缺失和乏力,不仅表现在社会个体行为失范,而且正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开展为单位行为、部门行为、地方行为失范,造成政治控制和社会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失灵。 在市场经济和多元化的经济、社会结构条件下,党必须通过立法机关,将党在现阶段的根本政策和各项主张转化为法律,以立法的形式全面建立新的
13、社会标准体系。依赖法律所具有的普遍约束力及其稳定性、长期性,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纳入标准有序的轨道。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标准体系所倡导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将成为各个行业、各个层面(包括政权组织)制定具体运行规那么和行为准那么的依据。改革以来,正是这一项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推动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完善,推动着全社会新的价值观念体系的形成。特别是针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直接管理者政府及其部门执法行为所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标准,对改善经济建设环境、推动体制转轨起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人大在重建社会标准中的作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时代人类文明开展的共同要求,是实现经济生活法制化、政治生
14、活法制化、社会生活法制化的首要环节。 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中发生剧烈调整、变得空前复杂多变的社会利益关系,是对社会稳定的真正威胁,因而社会对政治构架的利益调节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个社会肌体的机制均衡,有赖于这个社会各个群体的情绪有适当的渠道得到表达,其意愿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利益关系的调节,一要有标准,二要有一定的组织机制。民主政治体制,从根本上讲也是社会利益调节机制。无疑,人大应当成为一个代表性最广泛、调节功能最完善、最具权威性的社会利益协调机构。各个社会利益群体的代表通过人大参政,通过共同利益的平衡和根本法律标准的引导,使各项立法和重大决策中合理表达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化消
15、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稳定,促进开展。其更深的意义,在于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建构一种中国迫切需要的凝聚民族、整合社会的有力机制,而人大的功能将毫无疑问地纳入这一机制中,且成为其中一个最重要的环节。社会利益的“调节器、社会矛盾的“防爆器、社会结构的“整合器,将愈来愈被证明是人大价值的一个根本表达。 (二)在党政分开的同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没有跟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行政权力部门化以致个人化,成为腐败蔓延的根源。人大功能“归位,是对社会监督体系的最重要完善,是治“官、治权的根本之策。 党政分开后,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又出现了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经不分,成为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新的突出
16、矛盾。不是以正常的生产要素,而主要是以手中权力或特权来参与、操纵经济活动的“权力经济泛滥一时,权钱交易、腐败之风由此刮起。在外界利益刺激加剧的情况下,行政系统的廉政建设机制却仍根本沿用方案经济时期的老模式,主要靠政府及政府部门“自我监督,依赖“部门自觉。在监督机制不健全和民主集中制原那么遭到破坏的地方,部门权力个人化,“部门自觉更进一步降低到依赖“个人自觉的水平上。权力失控的后果,在微观上表现为形形色色的个人腐败和团伙腐败以至于部门腐败;在宏观上表现为政令不畅,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盛行。局部公共权力变作了一种可以用来交换的社会资源,权力二重性中的负面效应得到淋漓尽致的表演,是中国转型期本不应出现、却已经存在的一大特色,并正在进一步损害和威胁着党的执政根底。 就总体而言能否有效地制约和监督权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