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根据水利部水利技术标准编制计划安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技术规定(SL1-2002),制定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规范。本标准共12章15节93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设备制造前监理工作;制造质量控制:制造进度控制;一合同费用控制一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监理协调;设备出厂验收的监理工作;设备发运的监理工作。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本标准参编单位: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宁夏铸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单方庆张晓兰梅华
2、锋江宁盛旭军陈同生王全斌刘真传朱国纲揭建安巫世晶吕跃杜培文叶铁强梁新阳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李龙华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曹阳目次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监理单位3.2监理机构3.3监理人员.53.4监理依据与内容.73.5监理程序84设备制造前监理工作.95制造质量控制105.1制造前质量控制.105.2零部件制造过程质量控105.3装配过程质量控制115.4设备制造质量缺与事故处理116制造进度控制.126.1进度计划审查126.2制造过程进度控制127合同费用控制*137.1合同费用审核137.2合同费用支付.138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149信息管理159.1信息管理工作159.2档案资料管理1510监理协调1611设备出厂验收的监理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