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平安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合集 企业平安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平安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平安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平安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平安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平安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平安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平安工程师等专业平安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平安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平安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平安责任到位、平安投入到位、平安培训到位、平安管理到位、应
2、急救援到位。 生产平安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平安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那么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
3、与工作无关的事。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平安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响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