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惩防体系建设制度 一、总体要求 惩防体系建设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任务分工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整合力量,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惩防体系建设顺当推动供给有力保证。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各责任单位要亲热协作,乐观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召集为徐立新,其他成员为: 二联席会议职责 1、争辩部署工作目标、规划、任务及措施; 2、实行工作事项告知制度,准时互通和协调工作进度; 3、实行工作会商制度,共同争辩白决工作中消逝的困难和问
2、题; 4、实行工作反响制度,准时互通工作落实结果。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章 1、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指定的其他组成人员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和各联络员参与。联席会议成员不能参与会议的,应托付其他同志参与。 2、联席会议的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由各有关单位在会议召开前10日向办公室提交。办公室将收集的议题准时报送会议召集人,由召集人确定是否提交会议。一旦确定会议议题,办公室应当于会议召开前5日,将会议议题发联席会议成员。 3、联席会议争辩的议题由提交议题方预备相关材料,内容包括要点、背景、提交理由以及解决的建议或方案等。 4、联席会议议决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
3、要,各有关单位应当遵守执行。 三、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状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形式:实行召开联席会或通报会、印发简报、 会等形式。 二通报内容: 1、各单位推开工作的设想、规划及工作部署等状况; 2、工作的进展状况; 3、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工作中总结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5、工作完成状况及最终成果。 三通报规章:原那么上每月通报一次,如遇重大事项、特殊状况可随时通报。 四、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一公开形式:利用公开栏、政府网站、报纸、简报、会议纪要、播送电视等载体,准时向社会公布可公开的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重要信息。 二公开内容: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实施、推动
4、等状况以及重要工作成果等内容。 三公开规章:原那么上每季度公布一次,假设遇重大事项、特殊状况可及公布。信息公开实行审签制,拟公开信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收集汇总,送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会签后,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核签发。 五、建立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联合督查制度 一督查形式: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依据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实际,确定督查形式,整合督查力量,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督查形式包括: 1、专项监督检查; 2、书面述职。 二督查内容:重点是各有关单位在推开工作中的履职尽责状况。具体包括: 1、工作重视程度; 2、落实工作部署状况; 3、工作进度及成效; 4、推开工作的效能与效率。 三督查规章:依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督查和交叉检查。检查方式经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争辩确定后,由牵头单位牵头,组建联合检查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状况书面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准时通报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