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约谈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推动干部作风和效能作风建设,前移监督关口,促进督办落实,有力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支部制定约谈制度,该制度包括约谈对象、约谈方式内容、组织实施和约谈要求四个局部。 一、约谈对象,约谈内容 局委会成员、科室负责人为重点约谈对象。对县委、县政府重大部署落实不力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力的;重特大事项或重大变化,上级有指令要求必需约谈的;群众有反映的;责任制考核落实不力的;有重大舆情曝发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县委要求对组织人事工作约谈或托付党组书记约谈的;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组织实施约谈。 二、约谈方式,约谈程序 约谈分定期和不定期,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由党支部书记与约谈对象直接约谈。约谈前,约谈对象要充分做好预备工作;约谈时,支配做好谈话记录,明确指出约谈对象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再由约谈对象填写约谈登记表;约谈后,约谈对象要准时整改,并将相关状况上报整改报告。 三、挂帐管理,督办问责 建立约谈档案,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实行挂帐管理、跟踪问责,强化落实。对措施不位、整改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直至整改到位。同时对约谈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准时归纳整理,综合分析,实行相应措施予以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