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4/T3079-2018b)定期检查应在母每年汛前、汛后各进行1次:)当发生洪水、暴雨、地震等工程非常运用情况或持续高水位、出现渗流险情时,应开展特别检查。5.1.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主管部门。5.2检查内容5.2.1减压井5.2.1.1井内检查:是否有杂物、淤积、卡阻,测流堰板有无损坏、堰口是否完好、有无杂物堆积主副井连接管道排水是否通畅。5.2.1.2井周检查:井口内壁及底板有无裂缝、错位、漏水现象:四周地面有无开裂、塌陷5.2.1.3井台检查:井盖是否完好,观测孔通畅、孔口是否平整:锁定装置是否完好,开启是否灵活。5.2.
2、1.4井出流流态与浑浊情况检查:减压井出流流态是否稳定,是否有回流、漩涡:流量是否随外侧河道水位变化,出流是否夹带泥沙颗粒。5.2.2测压管5.2.2.1管墩是否平整、垂直:有无风化、剥落、破损,有无松动、倾斜。5.2.2.2管口是否平整,管帽是否完好;测压管管内是否有杂物、淤积、卡阻。5.2.2.3管墩四周地面有无开裂、沉陷情况。5.2.3排水管道、沟渠5.2.3.1排水管道是否淤堵、排水是否畅通:管道连接处是否脱节、漏水。5.2.3.2排水明沟有无淤塞、断面、沟底高程、纵坡变化情况:排水是否通畅。5.2.3.3排水口有无水草杂物。5.2.4其他管理及保护范围内是否有违章建筑、取土坑、取水井
3、等危害工程安全的情况。5.3检查要求5.3.1经常检查由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检、特别检查由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实施,应成立由管理单位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成员可由本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设计、施工、科研等单位技术人员参加。5.3.2检查人员应相对固定,分工明确,各负其责。5.3.3检查记录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包括图片、视频%料)(参见表A.1、表A.2、表A.3)。5.3.4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完成后,检查组应编写检查报告。检查报背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期及人员、主要内容、方式及方法、减压井及测压管现状、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建议等。6观测6.1一般规定6.1.1观测应保持系统性、连续性。观测成果应真实、准确,观测资料应参照附录B记录与汇总(参见表B.1、表B.2、表B.3、表B.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