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续展申请(精) 商标续展如何申请 关键词:商标续展 注册商标 注册有效期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如果商标权人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 期满前的
2、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不过即使是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申请,其续展被核准后的有效期仍从原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宽展期满之日起计算。延续的十年是从商标有效期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申请续展的日期或者核准公告的日期开始计算。 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每一件申请应当向商标寄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的填写应标准,同时送商标图样十张,核准指定颜色的商标还应送原彩色商标图样,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并缴纳费用。其中应注意,报送的商标应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相一致,文字商标不应任意改变字体,否那么,商标局将不予续展注册。 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标法律规定不应予以续展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驳回决定。对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并缴纳评审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