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41/T2192202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核算和报告通则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核算和报告的基本原则、能源消费量核算、报告编制及报告审核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用能权交易中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量核算、报告编制和审核工作,其它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费量核算和报告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6780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2、限额GB21250铅治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5327氧化倡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9436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重点用能单位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或省节能主管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节能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一定用能规模以上的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望点用能单位应为独立法人(或视同独立法人)。3.2用能权在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下,用能单位经核定或交易取得、允许其使用的年度综合能源消费量的权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