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煤矿山百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法煤矿山平安监管工作,强化非煤矿山平安管理,有效揭制和减少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2023年XX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平安生产工作要点、全市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百日专项行开工作部署和县2023年非煤矿山百日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生产法、矿山平安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平安生产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国务院“平安生产年各项工作要求,解决非煤矿山平安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推行企业标准化建设、中深孔爆破、机械通风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专项行动,
2、切实做到依法整治,强化监管,严格准入,综合治理,确保平安。 二、目标任务 (一)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揭制一般事故。 (二)全面开展地下矿山顶板片帮,提升运输、通风管理三大关键环节和露天矿山高陡边坡、违法爆破专项整治。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平安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行动,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员:(安监站站长) (安监站副站长) (派出所长) (国土所负责人)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监站工作人员) (安
3、监站工作人员) 领导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站,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乡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从2023年4月1日开始,7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隐患排查阶段(2023年4月1日至4月31日) 安监站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硫铁矿、采石厂开展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企业平安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检查企业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平安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企业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地下开采矿山是否实现机械通风,是否形成两个以上平安出口,是否配备通风检测仪器,是否防尘降尘,提升运输系统、电力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使用国家
4、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是否认期进行检测,是否做到一坡三档,是否强化顶板和片帮管理。小型露天采石场是否有开采设计,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层开采;5万顿以上采石场是否实行中深孔爆破,是否加强排土场管理,是否加强边坡稳定性检测,是否强化作业管理,作业过程中是否对危石、浮石进行清理,是否使用平安防护设备、检查辖区内是否存在未办理平安生产许可证违法组织生产的非煤矿山。要立足于“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消除隐患上下功夫,严格排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死角。 (二)催促整改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开工作,深刻吸取近段时期各地发生的非煤矿山平安事故教训,举
5、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要结合2023年全县非煤矿山“三推行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严格催促企业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整改消除平安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列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预案和监控“五落实,严防隐患酿成事故。乡安监站要深入企业,对排查登记的隐患整改情况逐条进行检查。催促未申办平安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限期办证程序。对未办理平安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违法生产的,要采取措施坚决予以关闭。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为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乡党委政府将安排工作督察组,对各村、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查安监站日常监管及专项行开工作
6、开展情况;二是查列入三推行企业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查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的情况;四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以及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五是查企业平安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六是查建立健全平安生产隐患台帐的情况;七是查未按要求进入平安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企业的停产关闭处理情况。 五、工作要求 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是平安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要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开工作到达预期目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
7、非煤矿山平安专项行开工作的领导。按照统一部署,立足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负责,扎实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开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切实整改 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切实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字准。要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做到一矿一张隐患登记表、一矿一个整改指令、一矿一个整改方案、一矿一个整改责任书、一矿一个整改督办人、一矿一个验收结果、一矿一个整改档案。排查出的每条平安隐患都要注明根本情况、类型、需整改的内容、整改时限、主体责任单位、监管单位、措施落实情况等。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必须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整改完毕的重
8、大平安隐患由生产经营企业将整改完毕情况书面上报乡安监站,安监站经实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清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采取有利的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排查出来,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平安隐患都要由主体责任单位列出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防治事故发生。 (三)从严执法,落实责任 安监站要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狠抓对隐患主体责任单位排查治理工作的催促指导和检查。乡党委政府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对存在重大平安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平安条件及经催促仍不进入平安生产许可证办证程序的企业,要依法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该停产停业的要停产停业,安监站、派出所、国土所要联合执法,做到该撤消证照的要撤消证照,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对长期存在重大隐患,迟迟不进行治理的,要按照相关法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内容总结(1)非煤矿山百日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非法煤矿山平安监管工作,强化非煤矿山平安管理,有效揭制和减少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结合2023年XX省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平安生产工作要点、全市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百日专项行开工作部署和县2023年非煤矿山百日专项整治方案,特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