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外出办事管理制度试行公司员工外出办事管理制度试行为了进一步标准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外出办事效率,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及原那么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工。2.外出办事实行事先登记、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出办事速办速回的原那么。二、外出办事审批程序1、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一天以上经业务经理同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2、各部门副职外出办理公事,一天以内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由相关业务经理批准。三、具体要求1、员工外出办理公事必须本人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并明确填写外出事由、外出地点、外出时间、待归岗时间。
2、2、因需要一早外出办理公事的员工,应在前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相关的填报、审批工作。3.员工出差只需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相关记录,不再重复签字审批,并将出差审批表后附。四、其他事项1、各项目负责人到公司办理公事,本单位应在外出办事登记表做好记录,注明办事对接部门,不再走相关的审批程序。2、各项目责人如有紧急情况外出办理公事,可 报请相关业务经理,经批准后外出办理,并在外出办事登记表中做好相应记录。3、员工外出办理公事,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他地点或办理私事,待所办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尽快回单位报到。因其他理由在外停留或延迟回单位报到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4、外出办理公事人员在外要注意公司形象,严禁以公司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的事情。5、外出办理公事人员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及所携财产安全。6、外出办事登记表统一由各部门、项目单位考勤员负责管理,认真做好记录,以便查阅。7、本制度以上、以内之界定:本制度所称以内,包括本数;所称以上,不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