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B35/T16072016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业务流程、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诚信管理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31880-2015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QX/T319-2016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SB/T10382-2004服务管理体
2、系规范及实施指南3基本要求3.1机构3.1.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3.1.2应有明确的纽织管理结构,设置相应的部门,制定各部门职责。检测机构部门设置参见附录A。3.1.3应建立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3.1.4应具有满足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场所。3.1.5应具备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3.2人员3.2.1应有与其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2.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3.2.3应按计量认证的要求设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宝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岗位并有任命文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一一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甲级资质单位的需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乙级资质单位的需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三年以上,授权签字人应经能力确认并考核合格: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管理体系,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质量监督员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三年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