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承诺书 商业贿赂整改措施 浙江林学院治理商业贿赂自查承诺书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有效预防和惩治商业贿赂行为,扎实推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学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要求本校列入治理商业贿赂重点自查自纠的部门,岗位,人员签定本承诺书. 一,重点自查自纠的部门,岗位及人员为:从事我校教材,图书,报刊,教学仪器设备,医药,家具,学生服装及生活学习用品,食堂主副食品,超市物品,网络设备等大宗物资购销管理,工程建设及修缮管理,招投标管理,房屋出租管理,大宗印刷品承办,资金结付等.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本人在从事学校上述商业性活动过程中,没有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利益(如以回扣,劳务费咨询费手续费效劳费,辛苦费,有价证券等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供经济担保,旅游观光,亲属就业,房地产,商业性娱乐活动等形式的其他利益). 三,在今后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严格遵纪守法,自觉抵抗商业贿赂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干净干事,清正廉洁. 部门,岗位 承诺人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六年月日 注: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所在部门,专项治理办各执一份 第2页 共2页